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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藍田隧道排污設備工程建議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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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將軍澳—藍田隧道排污設備工程計劃。

  排污設備計劃包括建造長約220米的無壓力污水管道、兩條長約185米的壓力污水幹渠、一座污水泵房、相關的沙井,以及其他附屬工程。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負責該計劃的建造工程,工程將會與將軍澳—藍田隧道的道路工程一併進行。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說:「該項排污設備計劃將會提供一個污水收集系統,以收集及輸送由將軍澳—藍田隧道項目擬建的行政大樓所產生的污水,並妥善處理及排放。」

  上述計劃的核准於今日(五月三十日)刊憲。

  該項排污設備計劃的詳情已於二○一三年五月十日和五月十六日刊登憲報。



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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