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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食物製造廠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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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金滿園」,位於龍門路45號富健花園街市地下17A號鋪,由今日(五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五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三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於去年二月及五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五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於去年七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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