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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自置居所住戶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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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

  關於自置居所住戶的統計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十年的每年年底:

(一)公營及私人房屋的自置居所住戶數目分別為何;及

(二)私人房屋的自置居所住戶當中,(i)不擁有其他住宅單位、(ii)擁有另一個住宅單位及(iii)擁有另兩個或以上住宅單位的住戶數目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在綜合政府統計處(統計處)及稅務局提供的資料後,我現就何秀蘭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根據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統計資料,過去十年的公營及私人房屋的自置居所住戶數目見表一。

(二)根據稅務局加蓋印花申請的統計資料,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個人住宅物業買家在簽訂相關的買賣協議當日擁有其他在港物業的情況,表列如下:

年份  二○一一 二○一二 二○一三 二○一四
                  (截至二○一四
                   年三月)

有關買家 39 634  44 074 33 609   7 846
在進行相
關交易時
沒有擁有
其他在港
物業的宗數

有關買家 34 825  30 604 19 979   3 540
在進行相
關交易時
擁有其他
在港物業
的宗數

  就上述統計數字而言,稅務局只備存二○一一年及以後的資料。稅務局並沒有就有關買家在進行相關交易時擁有其他在港物業的個案進一步細分涉及的物業性質或數目。稅務局亦沒有就涉及非香港身份證的個人買家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作出統計。



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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