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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港鐵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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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志全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較早前,港鐵東鐵線接連發生信號系統故障所致的服務延誤,而馬鞍山線亦有類似的服務延誤。根據現行規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在任何鐵路服務受阻的事故發生8分鐘或預計事故會長達8分鐘或以上時,須於8分鐘內通知運輸署。此外,港鐵票價調整機制下的「服務表現安排」規定,若服務延誤達31分鐘或以上,港鐵公司會被罰款,並須將罰款用作提供乘客票價優惠。有意見指出,港鐵公司在去年盈利高達132億元及服務延誤頻生的情況下,仍可加價3.6%,反映現行機制存在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截至二○一四年四月的一年內,港鐵東鐵線及馬鞍山線分別發生多少宗服務延誤事故,並按鐵路線及服務延誤時間(即(1)8分鐘以下、(2)8分鐘至31分鐘以下和(3)31分鐘或以上)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延誤事故分別有多少宗由(4)機件故障、(5)員工行為、(6)乘客行為及(7)惡劣天氣所導致;港鐵公司須就該等延誤支付多少罰款;

(二)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調查上述兩條鐵路線的信號系統是否有老化的情況;若調查結果為有此情況,港鐵公司有否計劃更換整個信號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調查上述事故是否涉及列車系統及零件老化,以及新安裝的零件出現問題;港鐵公司有否計劃將有關系統更換,以及增加維修人員的數目及檢查有關系統的次數;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當局會否考慮規定港鐵公司須把某個指定百分比的營運開支用於維修保養工作;

(四)當局會否就港鐵公司於上月二十七日東鐵線服務延誤事故發生近20分鐘後才對外公布一事,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對該公司作出懲罰);

(五)是否知悉,港鐵公司現時會在鐵路服務延誤多少分鐘後,為乘客提供免費接駁巴士服務;截至二○一四年四月的一年內,港鐵公司就上述兩條鐵路線的服務延誤提供接駁巴士服務的次數分別為何;

(六)會否修訂現行的服務表現安排,規定鐵路服務延誤達8分鐘或以上便須罰款,以及引入該公司管理層的薪酬按鐵路服務延誤次數遞減的懲罰安排;及

(七)會否重新檢討現時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將服務延誤次數列為票價調整幅度的考慮因素之一,以避免該公司在鐵路服務延誤頻生的情況下仍可大幅加價?

答覆:

主席:

  安全、可靠及有效率的鐵路服務運作對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統至為重要。就鐵路服務的可靠程度而言,二○一三年達8分鐘或以上由機件故障或人為因素導致的事故共143宗,乃自二○○七年十二月兩鐵合併以來最低數字的一年。今年第一季的事故共31宗,亦比去年同期的34宗為少。雖然總體數據上並未見港鐵的安全可靠程度有所下降,但是政府認為在服務至上的前提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必須第一時間深入調查每一宗列車服務事故的因由,採取改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按去年開始實施的新票價調整機制下的「服務表現安排」,港鐵若發生31分鐘或以上因機件故障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服務延誤事故,即會被罰款,款項將會放入票價優惠帳戶,於跟茠漲~度透過「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優惠」計劃,回饋乘客。「豁免事故」(即並非港鐵公司所能控制的事故,如乘客行為和惡劣天氣等)則不會納入「服務表現安排」)。

  就陳志全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的一年內,港鐵東鐵線及馬鞍山線,達8分鐘或以上的服務延誤事故詳情見下表。為方便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調配資源協助受影響乘客,在任何鐵路服務受阻事故發生8分鐘或若預計事故會長達8分鐘或以上時,港鐵公司須按照規定於8分鐘內通知運輸署。政府認為給予港鐵公司8分鐘時間評估情況,並決定是否可以在8分鐘內恢復正常服務,是合理的。加上考慮到8分鐘以下的事故通常對列車服務影響較輕微,故沒有要求港鐵公司就每次列車服務延誤少於8分鐘通知運輸署及備存相關的統計數字。

原因           延誤時間
----   ------------------
         8-30分鐘     31分鐘或以上
       東鐵線 馬鞍山線  東鐵線 馬鞍山線

機件故障    21    1     3    0

人為因素     3    0     0    0

乘客行為    21    2     3    0
或外在因素
(包括
惡劣天氣)
(即屬
港鐵公司
控制範圍
以外的原因,
不納於「服務
表現安排內)

       ------------------
總計      45    3     6    0
 
  按「服務表現安排」,港鐵公司須為上述三宗於東鐵線因機件故障引致的事故罰款共400萬元。

(二)及(三)現時東鐵線的訊號系統於一九九八年投入服務,其設計可使用約20年。一般來說,透過適當的日常維修保養,以及更新組件,訊號系統可使用超過20年。東鐵線的訊號系統將配合沙田至中環線工程作出更新,預計工程於二○二○年全部完成。合約已經在二○一二年底批出,承建商目前正就新訊號系統進行設計等前期工作。至於馬鞍山線於二○○四年投入服務,訊號系統相對較新,但該線的訊號系統亦會隨茖F田至中環線工程作出改動,以配合把馬鞍山線從大圍經東九龍連接西鐵線、並由現時4卡車廂改以8卡車廂的列車運作。

  為確保高質素的服務表現及維持列車運作系統和組件良好的狀態,港鐵公司已設立一套嚴謹的維修制度,以及適切的資產提升和更新制度。在維修方面,港鐵公司會就土木工程結構、軌道、訊號系統、供電系統、架空電纜、載客列車、工程機車等各方面進行維修保養工作,當中包括檢查、維修、清潔和更新資產。這些項目是按預定維修周期而進行。

  港鐵公司每年投放超過50億元去更新、提升及維修列車、鐵路資產及車站設施,以維持安全可靠的服務。二○一三年為56億元,佔該年香港客運業務開支(約84億元)及相關資本開支(約27億元)共111億元約一半(註1)。港鐵公司亦會因應營運需要不時增聘維修人員,全職維修人員數目由二○○九年約3 700人增至二○一三年約4 000人。

(四)根據規定,港鐵公司在任何鐵路服務受阻事故發生8分鐘或若預計事故會長達8分鐘或以上時,須於8分鐘內通知運輸署。而列車服務受阻事故,是指導致列車在鐵路車站或輕鐵車站,或在某段鐵路線上停駛的事故,此通報安排令緊急或支援服務的準備工作能盡早進行部署及實施。

  就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東鐵線事故,港鐵公司已按規定於8分鐘內通知運輸署。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在接獲港鐵公司的通報後,即時通知其他主要公共運輸機構,要求他們密切留意乘客需求及在有需要時加強服務,並與港鐵公司及警方保持緊密聯繫,以作出適當的人群管理。據知,港鐵公司在事發當日,亦在車站及列車內廣播,通知乘客東鐵線發生事故。

  按現時運輸署與港鐵公司就緊急鐵路事故的通報安排,港鐵公司除通報運輸署外,亦須盡快通知傳媒。就這次事故,運輸署已與港鐵公司跟進,要求檢討通報媒體的安排,讓媒體可以第一時間獲得資訊及向公眾發放信息。

(五)港鐵公司訂下了鐵路事故發生時的免費接駁巴士調配安排。鐵路事故期間調派的港鐵免費接駁巴士數目及服務規模,視乎所涉鐵路線路段和情況的嚴重性而定。一般而言,根據港鐵公司與公共巴士同業聯會(註2)的協議,當需要提供港鐵免費接駁巴士服務時,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在接獲港鐵公司通知後30至45分鐘內,安排約7輛巴士投入服務;如有需要,一至一個半小時內再安排額外40輛巴士;至兩小時後提供共約100輛巴士。實際投入服務的巴士數目需視乎列車服務受影響的程度及路面交通情況而定。雖然接駁巴士服務為輔助措施,運載能力有限,但港鐵公司會視乎實際情況,增派接駁巴士或調節接駁巴士服務的運作細節,以盡量減少鐵路服務受阻對乘客的影響。

  截至二○一四年四月的一年內,港鐵公司就東鐵線的服務延誤提供接駁巴士服務的次數為7次。至於馬鞍山線,並沒有服務延誤事故引致需要提供接駁巴士服務。

(六)及(七)我們在二○一三年經檢討票價調整機制後引入以鐵路服務延誤事故來向港鐵公司施加罰款時,已向立法會說明,較短的延誤不應算作嚴重服務延誤,以免對公司前線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導致為了避免受罰而匆匆進行維修的情況,以致影響質素或危及安全。

  至於在發生嚴重服務延誤時應否扣減港鐵公司管理層薪酬,政府已向港鐵公司董事局反映,要求港鐵公司慎重考慮此關注及意見。港鐵公司董事局亦已作出跟進,決定日後在每年向管理層職員發放與表現掛u的薪酬時,嚴重服務延誤事故的情況會列作考慮。

  港鐵公司的票價調整機制每5年檢討一次。上一次到期檢討的時間為二○一三年,同年四月檢討工作完成。新票價調整機制於去年才開始實行,我們會依據累積的經驗,適時檢討機制。

註1:未計及自兩鐵合併以來,港鐵公司每年因使用九廣鐵路公司鐵路資產而需繳付的款項(二○一三年繳付的款額接近20億元)。

註2:公共巴士同業聯會為香港非專營公共巴士營辦商的聯盟。現時,公共巴士同業聯會約有200個會員,均為非專營巴士營辦商,車隊約有5 000輛巴士,即佔全港非專營巴士約七成。



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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