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五月五日)出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各位,在剛才的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政府方面就高鐵香港段工程由施工以來,現在出現這個延誤,政府作一個全面的交代。我們先前交給立法會的文件也是一個很全面的交代。我知道市民對於這次的延誤有很多意見,亦有些對延誤表示失望。

  在會議上,對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政府方面與港鐵公司的商討,當時對工程的最新發展、對不同的進度有評估上的交流。正如我們在文件中所說,以及我剛才在會議的開場發言中說,當時雙方是有分歧的。分歧的關鍵點是對826號合約隧道工程進展的分歧。視乎工程的進度最後為何,便會影響高鐵(香港段)項目究竟通車的時間是何時。因為在施工完成之後,還需要有六至九個月的測試和試行運作。如果施工在二○一五年較早階段能夠完成,當然通車也可以在當年完成,不然通車的時間便有可能延至二○一六年。這是當時的評估,雙方有不同的看法。政府方面比較保守,港鐵(公司)方面是比較樂觀,但絕對沒有任何所謂隱瞞。雙方是坦誠地去(表達)對問題的看法。

  當然,現在事後看來,如果當時政府決定把兩者之間的分歧向立法會匯報,可能到今天便不會引起種種揣測,或懷疑政府有任何隱瞞。事實上,從政府來說,沒有任何動機隱瞞這些事情。我在會上,為港鐵今次工程的延誤引起社會上的關注,以及我自己和我的(運輸及房屋)局在處理這個問題上,令到有人懷疑究竟政府是不是想去隱瞞任何東西,我自己感到非常內疚。事後回看,如果當時我們把兩者的分歧,就這樣告知社會、告知立法會,可能是更加簡單,所以我承認可能當時我們的判斷、我們的處理或許真是有問題,或者我們太過相信港鐵(公司)。我自己對這件事當然我有我的責任,在會上,我亦鄭重向立法會、向公眾道歉。當然,我不可能就這樣停留在道歉的階段,一方面我們一定要確保現在高鐵(香港段)的工程仍然能夠盡快完成,仍然能夠把延誤減至最少,亦把有關開支能夠盡量控制在原本工程的核准預算內──這點我們當然會加緊與港鐵公司跟進。根據政府和港鐵(公司)之間就高鐵(香港段)工程的委託協議,我們會聽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就港鐵公司要承擔的責任,我們一定是按照法律的前提來考慮。我們一定要確保納稅人的利益受到照顧。

  很多位議員都提到,究竟港鐵公司在管治上有沒有出了大問題,在會上我很清楚地說,政府既是鐵路的監管者,也是港鐵公司的大股東,我們是責無旁貸的,近期的事情的確讓很多香港市民對港鐵(公司)動搖了信心,這點我自己都覺得很內疚,所以我們一定會加強對港鐵公司的監管。我們會檢討不單只高鐵(香港段)工程的項目管理,或監管制度方面出了甚麼問題,我們也會促使港鐵公司全面檢視管治架構和運作。政府是大股東,我們會行使大股東的責任,我們將來會有具體的措施,如何對港鐵公司的管治作出改善。



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