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高鐵工程對附近土地和建築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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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高鐵工程)的前期及隧道鑽挖工程在二○○九年展開。關於該等工程對附近土地和建築物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二○○九年至今,當局收到多少宗關於高鐵工程施工地點附近的土地出現下陷,或建築物出現沉降、滲水或其他損毀問題的報告或投訴;有關建築物屬公共設施、私人物業及其他類別的數目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二)第(一)項的報告或投訴當中,有關問題證實與高鐵工程有關的個案宗數,並按建築物類別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就第(二)項的每宗個案而言,為解決有關問題而進行的修葺工程的費用(包括監督工程的人員的薪酬)由誰支付;若由公帑支付,原因為何;若由政府墊支然後向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收回,收回的金額為何(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涂謹申議員的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一直十分重視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工程對鄰近設施及樓宇結構安全的影響。在建造期間,港鐵公司在高鐵走線附近相關的樓宇及地點,已設立多個監測點,以監察有關工程對環境,包括噪音及震動等方面的影響。所錄得的各項聲響及震動等相關數據,會提交相關政府部門審核,以確定符合法例要求。根據監測結果,有關的監察數據一直顯示高鐵香港段工程項目對鄰近環境沒有構成不良的影響。港鐵公司會緊密監察承建商的施工情況及工程對附近環境的影響,並採取適當的緩解措施,致力減低對鄰近社區的影響。

  截至二○一四年二月,港鐵公司共接獲263宗損毀報告,包括指稱工程對建築物造成損害及引致其他損失的報告,全部並不涉及樓宇結構或樓宇安全問題。大部分接獲的個案已經由獨立的公證行調查,證實與高鐵工程項目無關。港鐵公司已就16宗個案與業主和解,並正審視及跟進其餘個案。詳細資料載於附件。

  至於具體的商討內容,由於涉及個別業戶的資料,不會對外公布,以保障業戶的權益及私隱。有關的費用由相關工程合約的保險公司及承建商支付。

  政府會繼續督促港鐵公司監察工地附近構築物的狀況,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措施以確保公眾安全及把工程對居民的影響減至最低。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