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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競爭條例》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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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莫乃光議員的提問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會在二○一二年六月制定《競爭條例》(第619章),訂立法律架構規管不同行業的反競爭行為,促進公平和有效的競爭。當局預計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將於明年起執行《競爭條例》的有關條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競委會擬備規管指引及就有關事宜進行諮詢的工作進度為何;

(二)是否知悉競委會就舉辦公眾及業界的教育及宣傳活動方面的工作計劃為何;競委會會否因應個別行業的情況擬備具體規管指引和舉辦相關講座,以協助各行業掌握《競爭條例》的規定,並增加業界對合謀定價、濫用市場權勢等反競爭行為的認識;

(三)是否知悉競委會會否(i)監察個別行業的反競爭行為,以促進香港的公平競爭環境及(ii)監察獲豁免法定團體的經濟活動有否在市場上造成反競爭現象,以確保該等團體沒有濫用豁免安排;及

(四)鑑於《廣播條例》(第562章)和《電訊條例》(第106章)內的競爭條文會在實行相關的過渡安排後予以廢除,而在《競爭條例》下,競委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有關事宜會獲賦予共同管轄權,它們亦須盡快擬備和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就各自執行《競爭條例》下的職能進行協調,是否知悉備忘錄的內容為何、競委會及通訊局會否就有關內容諮詢本會及公眾,以及它們將會如何處理就廣播及電訊業的反競爭行為提出的投訴;若會進行諮詢,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自《競爭條例》(《條例》)(第619章)制訂以來,政府一直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緊密合作,為全面實施《條例》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條例》全面生效前,競委會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是擬備指引。競委會今年的首要工作是按《條例》的規定,就多份文件進行諮詢。這些文件包括《條例》中關於競爭守則、投訴處理及調查等指引。競委會已開展擬備相關文件的工作,並已聘得法律專家顧問,為擬備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競委會計劃就《條例》進行推廣工作,以及與公眾及各界別討論競委會在制訂指引時須考慮的事項。競委會預期有關宣傳推廣及討論活動,能加強社會各界對《條例》的認識,讓中小企業及其他界別更好掌握《條例》的條文及日後《條例》實施的細節,為《條例》的全面實施作好準備。競委會亦計劃與商界討論如何建立風險管理制度、良好作業方法及內部監控措施,以助遵守《條例》的條文及指引。

  競委會計劃在今年上半年開始有關宣傳推廣及與各界別討論的活動,並視乎工作進度,在今年年底前就相關文件徵詢立法會的意見。

(三)競委會目前首要處理為配合《條例》全面生效而須進行的準備工作,亦會密切留意社會上有關競爭事宜的意見。至於在《條例》下獲豁免的法定團體,雖然不屬競委會的管轄範圍,但仍須遵守競爭守則。政府會致力確保獲豁免法定團體如無合理理由,不會從事反競爭的活動。

(四)《條例》規定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在調查廣播業及電訊業競爭事宜的個案和強制執行法律程序時,與競委會共享管轄權。在《條例》全面生效後,競委會與通訊局在處理該兩個行業的反競爭行為投訴時,將按《條例》就共享管轄權所訂明的規定執法。

  競委會與通訊局已按《條例》的要求,開展擬備諒解備忘錄的工作。諒解備忘錄將協調競委會與通訊局在《條例》下的職能的執行,並釐訂兩者在解決爭議、互助、分配責任、資料交流、撰寫教材或指引等方面的具體安排。競委會和通訊局預計會在今年年底前就草擬的諒解備忘錄徵詢立法會的意見。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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