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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違反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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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田石油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罰款九萬元。

  個案中僱主未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最遲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四名僱員 。

  根據《僱傭條例》第二十三條,僱主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支付工資,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任何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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