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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4年借款(修訂)條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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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4年借款(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議員、其他委員、立法會秘書處,以及法律顧問所付出的努力,令審議《2014年借款(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工作得以順利完成。我亦要感謝議員支持條例草案在今天恢復二讀辯論。

  本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訂《借款條例》,使政府債券計劃可發行伊斯蘭債券。

政府債券計劃

  政府一直透過推行政府債券計劃,致力為香港資本市場提供更多種類的債券,擴大投資者層面,從而促進本地債券市場進一步及持續發展。

發展伊斯蘭金融

  去年中,本會通過法例,為伊斯蘭債券提供一個與傳統債券相若的稅務架構,提供公平的稅務環境,使香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的競爭力得以提升。

  為維持這方面的穩步發展,我們認為政府債券計劃應可按市場情況及需要發行伊斯蘭債券。這可讓市場認識到本港的監管及稅務架構均十分完備,足以支持發行伊斯蘭債券,並可藉此進一步鼓勵其他有意發行伊斯蘭債券的本地及國際的公私營發債人來港集資。

  主席,有別於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的傳統政府債券,伊斯蘭債券的結構是按符合伊斯蘭律法的原則設計,涉及設立特定目的工具和資產轉移。因此,我們建議修訂《借款條例》,把政府發行伊斯蘭債券的情況視為條例所指的「借入款項」,使政府債券計劃可發行伊斯蘭債券。

  我們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研究有關細節,以便在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視乎市場情況,制定落實發行伊斯蘭債券的具體方案。按照我們初步的構思,政府債券計劃下首度發行伊斯蘭債券,會以本港及環球機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並考慮以常見的伊斯蘭債券「租賃安排」的形式,作為有關債券的結構。

推廣香港的伊斯蘭債券發行平台

  除了營造有利伊斯蘭金融發展的環境外,政府和有關機構(包括金管局、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一直協力增進市場對伊斯蘭金融的認識和了解。我們亦透過鞏固香港與主要伊斯蘭金融市場的聯繫和鼓勵產品的開發,促進伊斯蘭金融的發展。例如,金管局與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在去年成立了一個由私營機構主導的伊斯蘭金融合作小組,為兩地的市場人士提供一個平台,以便雙方討論伊斯蘭金融的實務及相關事宜,推動兩地私營機構更緊密的合作。另外,證監會亦與馬來西亞證監會在二零零九年簽署《互相合作發展伊斯蘭資本市場及伊斯蘭集體投資計劃的聲明》,為互相認可售予公眾的伊斯蘭集體投資計劃訂立框架。

  正如我們在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上指出,過去數年,政府及有關機構一直向國際投資者宣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具備的優點及商機。本地的債券市場及我們的上市平台的優勢是我們向國際投資者宣傳的重點之一。日後,我們會繼續把握機會向機構投資者、發債人及資產管理經理推介香港的債券市場,包括伊斯蘭債券市場。

  正如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指出,在條例草案通過後,在政府債券計劃下首度發行伊斯蘭債券將會提供一個好機會,讓政府當局向國際市場展示香港伊斯蘭金融平台的優勢,以帶動更多發債人透過香港的金融市場集資。由於香港政府擁有優良的信貸評級,我們預期日後推廣香港首度發行的政府伊斯蘭債券,會受國際及本地投資者關注,提高香港在國際伊斯蘭金融市場上的知名度及地位。我們會繼續聯同監管機構、駐外經貿辦事處及其他相關組織,積極向國際投資者宣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具備的優點及商機。

總結

  主席,我希望本會能夠支持條例草案,使政府債券計劃可發行伊斯蘭債券,推動伊斯蘭金融的發展,從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地位。

  多謝主席。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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