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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主持香港街馬10公里@九龍東起步儀式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司長昨日你講「一錘定音」的意思是否指政改還有一個月諮詢期但已經不用再傾呢?
政務司司長:大家早晨!當然不是,我昨天純粹在《基本法》研討會�堶捱謢X了,我必須要強調是綜合了幾位講者在他們的發言中,都就�茪@個觀點發表得比較相近,就是關於在《基本法》四十五條之下,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功能,所以並不是只針對饒戈平教授所講,如果你留意到莫樹聯資深大律師的發言中,其實都是重點從普通法角度來說在(《基本法》)四十五條之下,提名委員會有的實質提名權。
記者:是否即是說提委會和公民提名是「一錘定音」?還是你想收回昨天所說的「一錘定音」?
政務司司長:我又不可以這樣說,不過如果泛民議員過份解讀了我那句說話,我在這�堨i以澄清,我們仍然非常真心誠意去做政改諮詢工作,不過正如我一直強調,政改諮詢工作都要在《基本法》的基礎上面做,而在今次行政長官普選�堶情A《基本法》四十五條對於提名委員會有的實質提名權力寫得非常清楚,昨天不同的講者亦從這個角度跟我們現場出席的朋友解說得到,而我亦只是綜合反映這個看法,因為在講者講完之後,有一個小休,在小休息期間都有很多出席的朋友跟我說,今次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問題令他們清晰化,對於坊間很多就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力應該如何演繹,他們覺得講者的說話能夠釐清了一些疑慮。
記者:但司長,其實妳「一錘定音」的意思有否涵蓋饒戈平教授所講特首要愛港愛國?
政務司司長:我主要是講提名委員會,如果妳留意我昨日的講話,主要是說在《基本法》四十五條之下,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
記者:為何妳要用「一錘定音」去形容一個內地學者的意見, 是否意味香港政改的決定權不在香港人手上?
政務司司長:我剛才已指出,我是綜合了昨日研討會上幾位講者的說話,不是單指饒戈平教授的。事實上,在他們的發言中,你會留意到莫樹聯資深大律師就(《基本法》)四十五條之下,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和坊間提出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的相互關係,他已說得很詳細。
完
2014年3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0時3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