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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下午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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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二十日)下午出席南區區議會會議介紹《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以下為他會後與傳媒見面時的談話全文:

記者:你在農曆新年時說會發出政改諮詢報告,甚麼時候會發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你說的是(諮詢期)完結後的(報告)?

記者:政改中期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鄭月娥司長在數星期前,在(香港)菁英會、青聯(香港青年聯會)(及香港華菁會)的活動上提到,在當時來說,我們所收到的書面意見和在座談會(等活動收到的意見),未能夠讓我們有一個有系統的梳理,所以在該階段只可以是一些原則的方向歸納到有三點,相信大家都知道她說的三點是如期落實、依法落實、愛國愛港這三點。剛才我在南區區議會進一步補充,我們直至目前為止所收到的書面意見的一些籠統歸納,以方便區議員討論。未來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根據現在收到書面意見的情況,似乎現階段可能已經熱身,我們相信會越來越多意見、每日都收到很多(意見)。我相信要有一個時間讓我們看現在新收到的好幾千份的意見。一般來說,我估計可能要在諮詢期完結後,才可以有一個比較公道的整體歸納給大家。

記者:是否即是說會沒有中期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中期,其實就是政務司司長在該活動上那篇的文章所表達的一些方向性的,讓大家參考。

記者:「香港2020」提議提名委員會增加至一千四百人,當中有三百一十七個人由全港居民,按十八區的居民比例選出一些分區的提名委員,這是否一個好的方法來增加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很歡迎社會上任何人士和團體給我們具體意見,我們收到每一個具體意見,都會加入我們的諮詢報告,以及我們會適當地反映在報告中。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香港2020」(的建議)都是剛剛(把意見)提出來的,我們未必可以直接評論內容,即使要(評論)的話,都需要讓我們在正式再看看細節方面,然後才可以公道點評論。

記者:其實當中也有些民選成分,即例如是全港市民一起投票選出一些分區代表,即也要做一個全港的選舉,在實際上你覺得是否可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個我要看了他們的具體意見,然後我研究和考慮過後才向大家說會比較公道一點。

記者:今早申訴專員也就《公開資料守則》有些批評,其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方面會有甚麼檢討或回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今早我在南區(出席座談會)時也未收到正式的報告,之後便來了這兒,但我已吩咐負責《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的那一組同事盡快取得正式報告詳細研究,特別是對未來如何可以改善《守則》的運作建議。我中午看新聞報道時留意到,(申訴專員)其中一項建議是當有關部門考慮是否發放一些資料,而(那些資料是)與個人資料方面有關的,譬如政府檔案內某些人士的姓名、身份證等有關的個人資料,是否可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取多一點他形容為權威性的意見呢?會否有一個比較有系統的渠道,能讓部門之間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可以溝通到,使在作一個決定時,起碼有(私隱)公署方面的一些意見提供,這方面我覺得是值得考慮的。若我們的同事連同其他建議是認為實際上可以做得到,也能幫助運作,我們很樂意去做,也希望透過(私隱)專員和我們傾談時,若得到私隱專員同意的話,因為也需要他們的一些資源,我相信我們是可以做得到的。其他方面我們也會詳細看,若在現行運作上哪些可以改善,我們是絕對樂意改善的。

記者:你覺得《檔案法》和《資訊自由法》是否都應該立法?會否都考慮一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檔案法》就讓行政署的同事答覆你吧,因為這不是我局的範疇。《資訊自由法》方面,我今早也有機會和大家說過,我希望待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報告),我知道有關的小組也開了好幾次會。若該委員會出了報告,我們一定會很認真和詳細地去研究其立法建議,特別是我知道他們在比對一些外國經驗,它們的法例如何運作,從這方面看看有否參考(價值)等,我們屆時會一併考慮,再下一個政策決定。謝謝各位!



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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