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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新訂標題及新訂條文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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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新訂標題及新訂條文的發言全文:

主席:

  主席,我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及2條前的標題、第16A及21條、第22條前新部的標題、及第22至25條。修正案的內容已載於發送給各位委員的文件中。

  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要處理原本計劃透過第二階段立法才提出的法律條文,包括:對《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所需的修訂、生效日期之後的過渡安排和相關的保留條文等。我們建議透過修正案處理有關修訂,令整項立法工作一氣呵成,以便在現階段定下清晰的生效日期(即二○一五年四月一日),令我們可盡早據此向業界和廣大巿民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加快正式實施的進程。

  法案委員會已經詳細審視各項修正案,並表示支持。我懇請各委員支持通過。

  多謝主席。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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