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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越南難民及合資格越南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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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一名越南裔露宿者在通州街旁行車天橋底懷疑凍死。報道又指出,現時有20多名越南船民/難民(船民/難民)在該處露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香港的船民/難民的人數,以及當中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數;

(二)有否船民/難民申請在香港定居但被拒絕;若有,原因及人數為何;及

(三)鑑於不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船民/難民不合資格按一般程序申請本港的社會福利,政府如何協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在一九九八年一月取消對非法抵港的越南人士實施「第一收容港政策」。其後,特區政府在二○○○年二月實施「擴大本地收容計劃」(計劃),讓越南難民及合資格越南船民(共1 424名)申請定居香港。有關申請獲批核後,申請人會成為香港居民。在符合法律的規定後,他們可根據《基本法》及《入境條例》(第115章)的相關條款,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資格。

  就問題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截至二○一四年一月底,共有1 400名越南難民及合資格越南船民根據「計劃」提出申請定居香港,全部獲批。當局並沒有備存有關人士申請並獲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資格的數字。

(三) 根據「計劃」申請並獲批定居香港的越南難民及合資格越南船民屬香港居民。一如其他香港居民,如面對生活上的困難而需要援助,他們可聯絡社會福利署的服務單位尋求協助。若他們有確實需要,服務單位會為他們提供緊急援助,包括食物,臨時住所和生活用品。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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