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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出席一個電視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有關BSD(Buyer's Stamp Duty),昨日說會認真考慮怎樣把那個修訂稅率再用一個新的形式,現時的考慮是怎樣?最快要何時?以及這會不會涵蓋在DSD(Double Stamp Duty)�堙H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兩條法例的稅項性質或者作用,不是完全一樣的,儘管都有需求管理的考慮在背後。因為在DSD,即所謂從價印花稅的問題上,它是涵蓋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即所有的物業交易的,所以它的考慮與絕粹是房屋問題的是完全不一樣。
在昨日立法會三讀《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的時候,我作了一個,都是承諾,即是說政府是會認真考慮議員所提出來,如果是把稅率,即所謂俗稱「辣招」增加,即所謂「加辣」的時候,我們會不用法案內已經提供的「先訂立、後審議」附屬立法機制,而是正式有一條修訂的條例(草案),讓立法會可以按正常的立法程序,有三讀的程序,讓立法會有更多的審議時間、空間等等。這的確是政府已經決定了會這樣做,儘管有些議員說我這個只是「口頭承諾」。其實這不只是「口頭承諾」,不是我作為局長隨意說,這是政府的一個政策承諾。至於說把這個政策承諾寫入法例�堶情A我昨日說我會認真考慮,為甚麼要這樣說呢?因為我們如果要作一個修訂條例,我們都需要去看一看對其他的法例,或者那個修訂涉及種種的法律上表述的問題等等,都需要時間去研究的。當然議員自己本身都說,如果我們對這個二○一二年關於買家印花稅的條例作這樣的一個處理的話,亦都可能會影響到二○一三年有關於從價印花稅的,是不是也要這樣呢?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要作詳細的研究。
記者:局長,想問昨日有議員在三讀的時候提出了一個offer,就是三個月內做好這件事,這個會不會是你們考慮的因素?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不會用一個時限去限政府怎樣做,所以我沒有說我們用多少個月(時間)。但我是說得很清楚,就是當昨日這個條例草案通過了之後,我們就會認真去研究、去考慮的,因為時間方面要很視乎各方面的評估是怎樣,但我明白議員的意思是,既然政府政策的承諾都可以這樣做,那便將這個承諾透過一個修訂放在法例內。當然這個概念是成立的,這個都是我們認真考慮的時候,我們知道議員方面有這個期望的。
記者:政府有沒有游說議員避席不投票?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當然在政府來說,環繞�茪策董o個條例草案的通過,我們盡量和不同的議員、不同的黨派做「工夫」。但是我相信,不同的黨派,甚至對這個條例草案有意見的議員,他們在考慮最終怎樣投票,當然他們有他們的評估。事實上我在昨日三讀的總結發言時,我呼籲所有議員,特別是一些都說是認同這些「辣招」的需要的,認同法例的精神,我呼籲他們留在會議廳投票支持這個立法的。
完
2014年2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