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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一月份消費物價指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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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二零一四年一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4.6%,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的相應升幅(4.3%)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4.3%,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3.9%)為大,主要是由於接近農曆新年旅遊費用升幅擴大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的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4%,而在二零一三年十至十二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升幅則為1.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的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4%,而在二零一三年十至十二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升幅則為0.2%。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4.5%、4.8%及4.5%,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4.3%、4.4%及4.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4.3%、4.5%及4.0%,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4.2%、4.0%及3.5%。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的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升幅均為0.4%,而在二零一三年十至十二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5%、0.6%及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的三個月內,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別為0.3%、0.4%及0.4%,而在二零一三年十至十二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2%、0.3%及0.3%。

  在各類消費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雜項服務(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6.9%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5.5%),電力、燃氣及水(分別上升6.1%及6.6%),住屋(分別上升5.8%及5.3%),外出用膳(分別上升4.7%及5.0%),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均上升3.4%),交通(分別上升3.0%及3.3%),雜項物品(分別上升2.9%及4.6%),衣履(均上升2.0%)和煙酒(分別上升1.1%及0.8%)。

  另一方面,耐用物品的價格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份錄得按年跌幅(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3.8%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3.9%)。

  截至二零一四年一月止的三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4.4%,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4.4%、4.5%及4.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4.1%、4.3%、4.2%及3.7%。

  截至二零一四年一月止的十二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4.5%,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為5.1%、4.2%及4.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4.1%、4.5%、4.0%及3.7%。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一月份的按年基本綜合消費物價通脹率輕微上升,主要是由於農曆新年在今年及去年於不同時間出現,今年在一月底至二月初,而去年則在二月中。因此,為更有效地判斷基本通脹走勢,當取得一月及二月份的通脹數字後將兩者合併分析,會較有意義。

  發言人續指,輸入通脹仍然保持輕微,加上二零一三年新訂住宅租約租金升幅放緩的影響浮現,應在短期內有助減少通脹的上行風險。政府會密切留意通脹環境,特別是通脹對低收入人士的影響。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相應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盡的消費物價指數數據(包括按年比較、按月比較、經季節性調整的數列及「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的消費物價指數)備於月報中,用戶可以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免費下載二零一四年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月報》。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2805 6403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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