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二月十七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保安局局長:昨日下午,有一個團體在尖沙咀廣東道購物區發起針對內地旅客的活動,期間發生謾罵、推撞、衝突的混亂場面。警方非常重視這件事件,會按既定程序,依法處理。我對事件亦表示非常關注和遺憾。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亦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相關人士的行為,不單騷擾遊客,亦令他們受驚以及感到侮辱。部分商店亦暫時關門,直接影響購物區的正常商業活動及市民的正常活動。對於這些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予以譴責。

  特區政府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市民有依法表達意見的權利,亦有遵守法律的義務。示威遊行人士,在表達訴求的時候,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以及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平有序地舉行有關活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絕對認同剛才黎局長所說的觀點。事實上,昨天晚上我看電視新聞片段時,那些影像對我來說都是感到比較震驚。我相信有小部分的人士昨天--在我的觀點來說--是比較野蠻和不文明的舉動,是跟我們主流的價值觀相違背的。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是珍惜香港和香港以外世界任何地區的雙邊關係,特別是我們和內地的關係是日趨密切。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同意我們是必須在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和內地應該建立一個積極、務實、健康和互相尊重的合作關係。故此,我是絕對認同黎局長剛才的說話。我希望社會各界人士都和我們一樣,重視和正視這事件的影響。

記者:局長,你剛才說到事件影響內地遊客,要內地遊客返回大陸,你認為這樣做是違反了甚麼法例?

保安局局長:我所指的是,昨日團體舉行活動中,引致當時產生混亂場面,有謾罵、有推撞,這是破壞了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

記者:是否收到有人投訴指有所謂的騷擾或破壞商業行為,還是你們單方面看到一些影像認為有需要作執法行動?

保安局局長:昨日的事件,傳媒亦有報道有人受傷,我們亦在現場看到當時的情況。相信各位傳媒朋友,你們當時在現場採訪,亦看得很清楚當時具體的情況。

記者:會根據哪些條例跟進?

保安局局長:警方根據法律處理,如果他們發覺有足夠證據時,會採取適當的行動。

記者:會循哪些方向跟進?

保安局局長: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