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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發展單車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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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分階段發展全長約104公里,貫穿新界東及新界西(包括馬鞍山、沙田、大埔、粉嶺、上水、元朗、屯門及荃灣等地)的單車徑網絡。然而,有市民指出,當局沒有在港島及九龍規劃類似的單車徑網絡,窒礙市民在市區踏單車作康樂或短途代步用途。就發展單車徑網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區議會分區內的單車徑的總長度及位置分別為何;

(二)過去三年,各區議會有否向當局建議在有關的區議會分區內增設單車徑;如有,建議的詳情及當局有否採納;如沒有採納,原因為何;

(三)現時在啟德新發展區、荃灣、將軍澳市中心南部、梅窩北部、中環及港島東等地點的海濱闢設單車徑的工程進度為何,並按地點列出分項資料;

(四)過去三年,有否研究在港島及九龍(包括海濱,第(三)提及的地點除外)增設單車徑是否可行;如有,研究的結果為何;如研究結果為可行,何時落實;如沒有研究,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改進單車友善政策(包括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實施便利乘客攜帶單車上車/上船的措施及重新考慮發展大型公共出租單車服務),以推動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功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市區一般路窄人多,由於單車徑的標準闊度最少需要3.5米,約為一條行車線的闊度,市區內難以找到合適土地興建單車徑而不影響交通。加上市區車流較多,上落貨活動頻繁,基於道路安全考慮,政府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相對於市區,交通密度較低的新市鎮或新發展區,較有條件以單車作短途代步用途。因此,政府一直致力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推廣「單車友善環境」。我們正全面檢視單車政策,並會參考海外經驗,希望在今年內提出優化「單車友善環境」的政策及建議。

  就麥美娟議員問題的各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現時在十八區的單車徑總長度約為219公里。它們的位置列於附件一。

(二)過去三年,政府從部分區議會收到一些增設單車徑的建議。綜合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議員建議的詳情和跟進情況載於附件二。

(三)根據發展局提供的資料,現時在啟德新發展區、荃灣、將軍澳市中心南部、梅窩北部、中環及港島東等地的海濱闢設單車徑的工程進度,分別表列於附件三。

(四)正如前述,要在市區找到合適的土地興建單車徑較為困難;加上道路安全的考慮,政府不鼓勵市民在市區路面交通繁忙地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我們會繼續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的合適位置設置單車徑及相關設施,讓市民可以安全地騎單車作為短途代步或康樂用途。

  另一方面,我們知悉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將在西九文化區公園內興建單車徑供市民使用。管理局會在詳細設計階段中研究單車徑的具體設計。

(五)政府鼓勵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在不影響安全及乘客便利的前提下,容許乘客攜帶單車。由於公共交通工具以載客為主,加上約九成市民以公共交通代步,營辦商須在顧及乘客安全和便利的前提下,因應實際載客情況,為乘客攜帶單車作出合適的規定,詳情見附件四。



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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