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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新春期間打擊懷疑無牌賓館(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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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節日氣氛特別濃厚,不少旅客選擇於農曆新年期間來港度歲。為保障旅客的安全,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牌照處)近日加強執法行動,全力取締懷疑無牌經營旅館。

  牌照處人員自農曆年廿七(一月二十七日)起多日來分別進行突擊巡查、採取「放蛇」行動及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行動,在全港多區共巡查了90個處所,其中6個涉嫌無牌經營旅館。牌照處會盡快處理搜獲的證據,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立即採取檢控行動。行動中同時發現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兩名女子,則已交由警方跟進。

  牌照處總主任梁順楷強調,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並會留有案底,最高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過去五年,牌照處大幅增加針對懷疑無牌經營旅館的巡查次數,由二○○九年的2 430宗增至二○一三年的9 889宗;檢控數目,由39宗大幅增加至171宗;定罪數目亦由36宗增加逾三倍半至161宗。當中共有390人因無牌經營旅館而被定罪,其中26人被判監禁,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三個月,足見牌照處加強打擊的決心、力度和成效。

  梁順楷補充說:「牌照處已成立專責網絡執法小隊,負責瀏覽互聯網網頁、討論區、博客專欄等,一方面搜尋懷疑無牌旅館資訊和情報,另一方面呼籲旅客選擇入住持牌旅館。如發現無牌旅館的資料,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同時要求有關網站刪除相關資料。牌照處亦會不時發信予相關網站,說明根據香港法例,在香港經營旅館必須領牌的規定。」

  「此外,針對旅館牌照持有人在其他處所經營無牌旅館,一般稱為『影子賓館』,牌照處亦已實施了一項嚴厲的發牌措施:如旅館牌照持有人被法庭裁定經營無牌旅館,牌照處會考慮援引《條例》,撤銷其名下所有牌照,或拒絕其牌照續期。至今,共有13間持牌旅館因此而被撤銷牌照或拒絕牌照續期申請。」

  除了致力打擊無牌旅館外,牌照處同時呼籲旅客選擇旅館前,先瀏覽其網頁(www.hadla.gov.hk)以查閱所有持牌旅館的名單;或留意賓館的入口及客房的房門是否已貼上「持牌賓館標誌」。旅客或市民如欲舉報違規經營的旅館,請致電牌照處的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或於網頁(www.hadla.gov.hk)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至2504 5805。



2014年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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