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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一月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於本月底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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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交津)計劃,個人及住戶申請人每次可申領過去六至十二個月的津貼。申請津貼以過去十二個月為限。申請人如申領由二○一三年一月起的津貼,須於本月(二○一四年一月)底前提交申請。
  
  市民如欲查詢交津計劃的申請限期及詳情,可致電計劃的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七一七 一七七一(由「1823」接聽),或使用位於尖沙咀中間道十五號地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辦事處的櫃位諮詢服務。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亦有提供計劃的資料。



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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