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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處置沒收象牙的檢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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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處置沒收象牙的檢討結果,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回應如下:

  保護稀有動植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接納漁護署的建議,原則上一致同意以焚化的方式銷毀政府庫存充公的象牙。除保留小量作《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准許的用途外,其餘現時庫存的象牙將全數分批銷毀。

  漁護署將會就委員會的決定,擬訂執行計劃。預計可於二○一四年上半年展開銷毀行動,在一至兩年內全數銷毀庫存象牙。

  所有品種的大象在一九八九年已列入《公約》附錄I,除根據《公約》准許的特定情況下,象牙的國際商業貿易已被禁止。《公約》准許把瀕危物種標本作科學、執法、鑑定和教育用途。如這些處置辦法不可行,《公約》亦容許貯存或銷毀標本。

  漁護署一直嚴格遵守《公約》訂明的原則,多年來主要把部分充公所得的象牙捐贈予本地學校,藉此進行保育教育。然而,長期存放象牙會構成管理負擔和保安風險,因此,漁護署認為有必要以銷毀方式處置有關的象牙。



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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