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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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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修訂《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

  《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刊登憲報,連同另一項修訂規例和其他以行政方式實施的相關配套措施,目的是在於落實一項統稱為「新界東南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的方案,從多方面改善現行廢物收集系統的環境表現,包括:

(1)要求垃圾車須符合若干設施標準:我們建議立法規定,垃圾車要裝有具備合適構造的金屬車斗尾蓋和污水收集缸,以便有效避免產生滋擾,例如垃圾污水滴漏、掉下垃圾等。為配合這項立法措施,我們已經取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私人垃圾車如果仍未符合建議的設備標準,車主可以獲得一次過的資助進行所需的改裝工程。有關的資助計劃已經於二○一四年一月十日開始接受申請,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一五年第一季為所有垃圾車完成改裝。

(2)規定新界東南堆填區只限接收建築廢物:近年,我們設法改善三個堆填區的運作,以減輕氣味的關注。雖然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但隨荓N軍澳發展,新建的住宅樓宇日漸接近新界東南堆填區,最接近的屋苑只有約一公里的距離。目前,每日大約2,000公噸都巿固體廢物,須運往新界東南堆填區處置。這些廢物含有廚餘等有機成分,是氣味的源頭的關注。我們建議立法改變新界東南堆填區的用途,日後只接收建築廢物,從而根治當區的氣味問題。

(3)安排廢物轉運站接收更多都市固體廢物:新界東南堆填區每天接收約2,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我們必須確保須予分流的廢物可以在現行廢物收集系統內妥善處理,並盡量減少由於分流廢物而可能導致的交通和環境壎芞v響。就此,政府當局已經茪滼W劃更改食物環境壎芵p收集服務的路線,盡量騰出較近市區的廢物轉運站的空間,從而吸納私營收集商負責的廢物。同時亦調整個別轉運站收費,以紓緩因分流家居廢物收集路線而對業界可能導致的影響。

  我要多謝由胡志偉議員擔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在四次會議內,能有效完成審議工作,並給予寶貴意見。我很高興小組委員會的審議結果,是支持兩項關於「新界東南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的修訂規例。我今日提出的修訂,主要是改善中文文本的草擬,和釐清垃圾車司機的僱主在符合設備標準方面的法律責任。有關修訂已經向小組委員會介紹,並得到支持。

  我謹此陳辭,動議通過議程所印載,以我名義提出的議案,修訂《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就議員對修訂的發言,我會稍後在總結陳辭的時候作進一步回應。

  多謝主席。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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