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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第2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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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一月二十二日)通過《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第2號)條例》(《修訂條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對此表示歡迎。《修訂條例》旨在全面禁止進口、轉運、供應和使用各類石棉,以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修訂條例》將於二○一四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黃錦星說:「為減少公眾暴露於石棉塵埃的風險,由一九九六年起,《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禁止進口及出售具較高健康風險的鐵石棉和青石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亦規定有關含石棉物料的工程和涉及石棉的相關活動,須由註冊合資格專業人士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和石棉管制工作守則進行,以免有關工程及活動向環境釋出石棉纖維。」

  他說:「《修訂條例》將會全面禁止石棉,以進一步減低公眾暴露於石棉塵埃的風險。除了過境貨品和已根據《中醫藥條例》註冊的中成藥外,進口、轉運、供應和使用所有種類的石棉將全面禁止,以防止石棉進入香港。《修訂條例》亦就《工廠及工業經營(石棉)規例》作出相關修訂,以禁止在工業經營內進行所有種類的石棉工作。」

  為加強公眾對石棉的關注及認識處理石棉的正確方法,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將與肺塵埃沉�荅f補償基金委員會合作,製作一本關於石棉物料的小冊子,以協助市民認識常見的含石棉物料。另外,為提高建造業從業員對石棉的認知,環保署已把可能含有石棉物料的機器/產品一覽表上載至部門網頁(www.epd.gov.hk),供業界從業員參考。

完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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