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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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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近日,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的一名委員,在任滿後不獲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而當局並沒有公開解釋。該委員在監警會服務的年期只有四年,未達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守成員(成員)一般的六年任期上限。據報,該委員不再獲委任涉及政治理由,並與中央政策組(中策組)全職顧問高靜芝有關。中策組首席顧問曾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本會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高靜芝協助中策組就委任適當人選出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公職等事宜(委任事宜),更有系統地向有關決策局和政府部門提供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關委任事宜的程序及準則為何;當局有否就有關的遴選機制、準則及背景審查等事宜制訂指引;如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五年,政府每年作出的委任數目為何;除了已表示不欲續任的成員外,有多少名服務不足六年的成員未獲政府再度委任,並按諮詢及法定組織名稱列出分項數字;

(三)鑑於民政事務局設有中央資料庫儲存有意擔任公職的市民資料,讓各政策局和部門在考慮委任事宜時,從資料庫提取資料參考,過去五年,中策組或其成員查閱該等資料的次數為何;

(四)自現任行政長官上任以來,中策組曾就委任事宜向哪些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意見、該等意見是否獲接納,以及高靜芝有否參與提供意見的工作(按下表列出詳情);及

決策局/ 涉及的諮詢及 中策組的意見 高靜芝有否
政府部門 法定組織公職 是否獲接納  參與提供
                   意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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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當決策局或部門在作出與中策組所提意見不一致的委任決定後,須否向中策組交代原因;如須,原因為何;自現任行政長官上任以來,有關的交代次數為何?

答覆:

主席:

  關於梁繼昌議員的質詢,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原則是「用人唯才」。各決策局及部門委任其轄下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時,會考慮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服務社會的熱誠,並充分兼顧有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能和工作性質,以及法定組織的相關法例規定的法定要求。

  在恪守用人唯才的大原則下,決策局或部門會盡可能遵守「六年任期」指引(即指不應委任非官方成員出任有關組織同一職位超過六年),以及「六個委員會」指引(即指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不應同時擔任多於六個委員會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職位),以確保諮詢及法定組織有適當的人事更替,同時公眾人士亦能有更多機會通過服務有關組織參與社區服務。此外,民政事務局已向各決策局及部門發出指引,提醒委任當局30%比率的性別基準,並促請他們關注此目標的重要性。

(二)按各決策局及部門提交的資料,過去五年政府每年委任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政府該年委任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
       非官方成員的數目*
————   ———————————————
二○○九   2 819
二○一○   2 650
二○一一   3 247
二○一二   3 900
二○一三   3 697

*註:上述政府委任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的數目包括由指明專業或機構提名的非官方代表。

  由於政府沒有既定政策規定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均應獲留任至六年後才由新成員接替,相關的決策局及部門沒有統計其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委任年數不足六年的數字或其相關原因,因此民政事務局未能提供有關資料。

(三)中央政策組(中策組)會不時按工作的需要查閱民政事務局中央資料庫儲存的資料,中策組並無有關的統計數字。

(四)本屆政府認為必須培養和匯聚人才,以配合香港的未來發展。為更有系統地推展這方面的工作,行政長官要求中策組,就政府委任適當人選加入諮詢及法定組織,提供意見。正如中策組首席顧問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中策組全職顧問(三)(由高靜芝出任)的職責是加強中策組為各政策範疇培養及匯聚人才,並向政府推薦人才方面的工作。高靜芝也負責協助中策組就委任適當人選出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公職,更有系統地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供意見。

  自二○一二年七月至今,中策組已就155個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委任人選提供意見,當中大部分涉及任期屆滿而委任人選替補,另一些則是因應新成立的諮詢組織而物色人選。中策組會因應有關組織的職權、功能和角色,並就委任人選的資歷要求等,向有關當局建議適當人選,以供考慮和選擇。中策組並沒有統計所提供的意見或人選是否獲接納。

(五)中策組只提供意見或人選,有關委任程序和最終建議的人選仍由相關決策局負責,而決定則由委任當局作出。中策組無權批准或否決委任安排。決策局也無需向中策組交代。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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