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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壎芵p審核付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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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亮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漁悜接祁苤G

問題:

  二○○八年二月,壎芵p一名員工因虧空公款1,371萬元而被定罪。當局事後表示,該部門已採取措施,加強付款及會計程序的內部監控。根據截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當局仍在追討該筆款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追討該筆款項的最新進展,以及為何仍未把該筆款項撇帳;及

(二)有否定期審核該部門是否已切實執行上述改善內部監控的措施?

答覆:

主席:

(一)事件在二○○七年被署方揭發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繼而向涉事員工控以偽造帳目罪。涉事員工在二○○八年被判囚五年。根據警方的資料,沒有證據顯示涉事員工擁有任何有價值的資產。為設法取回虧空的公款,壎芵p已遁法律途徑,透過律政司在高等法院展開民事訴訟程序,向涉事員工追討虧空的公款,並於二○一○年四月獲得勝訴判決。其後,律政司在二○一一年二月成功向法庭取得針對涉事員工的破產令。破產令的有效期限為四年,期間破產管理署會根據既定的破產追索程序,向債務人追討欠款。待所有追討程序在有關期限完結後,並確定沒有其他可行的追索方法,政府會按現行程序為該筆款項進行撇帳。

(二)壎芵p已提醒財務部全體人員在處理付款時,須嚴格遵從政府的規例和指令,並特別提醒所有處理付款的人員,必須確保所有付款申請均有提供充分的證明文件,並經適當核證及正確入帳。就此,壎芵p已發出一份關於審核付款的詳盡清單,在處理核准付款憑單的有關事宜上,為員工提供實務的協助。壎芵p亦已發出通告,載列掌管預算人員及負責人員在安排付款時應注意的要點。有關的清單和通告會每六個月再傳閱,提醒所有有關的人員。

  壎芵p亦已實施進一步措施,在付款後,由掌管預算人員審核經抽樣指定並已記入其撥款中的付款項目。此外,該署的內部審計組亦已修訂其工作計劃,就付款憑單及有關程序進行更多定期的審查工作,以確保預期的監察與制衡功能得以發揮。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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