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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通過新表現評級公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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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今日(一月十七日)舉行第三次會議,通過建議修訂「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表現評級」結果的公布形式,以更簡潔易明的方式協助升降機及自動梯負責人選擇提供保養及維修服務的註冊承辦商。

  諮詢委員會主席潘樂陶博士說:「諮詢委員會自去年七月成立至今,討論了不同的方案,務求提升本港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和促進業界長遠發展,當中包括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政府升降機保養價格數據的發布、各持份者法定責任的宣傳工作、引入新科技的可行性、良好保養工作模式和工程人員職安健事宜。」

  他說:「承辦商安全表現和服務質素評級的新公布形式會採用星級制度,例如承辦商所負責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如在過往十二個月的巡查中,沒被發現有任何安全問題,會獲一顆綠色的『安全之星』;他們的保養服務質素表現評級則會以藍色的『質素之星』的數目表示,藍星的數目越多,代表其表現越佳。」

  有關新公布形式和現行公布形式的對比,請參閱附件。

  機電工程署歡迎有關建議,並會在核實數據後採納新公布形式,在月底公布最新一季的承辦商表現評級。



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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