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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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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公布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主席及委員的任命。

  黃鎮南再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至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止。黃鎮南現時是優質教育基金評審及監察專責委員會主席和優質教育基金投資委員會當然委員,亦是何兆流黃守智黃鎮南律師行合夥人(律師)。

  以下人士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林小玲 香港教育學院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客席講師

  以下人士再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沈旭暉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 廖亞全   宣道會陳朱素華紀念中學校長
* 何志豪   美思糖果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上述委員的任命由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說:「憑藉這些委員會成員的參與,我深信優質教育基金在推動香港優質教育方面的工作,會繼續取得卓越成就。」

  他亦向即將卸任的增補委員文區熙倫表示謝意,感謝她多年來對督導委員會作出寶貴的貢獻。

  優質教育基金於一九九八年年初獲得政府撥款50億元設立,藉以資助各項有助推動香港優質教育的創新計劃。督導委員會負責就基金的工作方針及運作事宜提供意見,並就應否批准各項撥款申請,向基金受託人提出建議。

  自設立以來,基金合共撥款超過40億元,資助超過8 300項計劃。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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