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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孚燒味鹵味店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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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孚一間燒味鹵味店經營者因沒有妥善貯存處所內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明發燒臘」,位於美孚新h百老匯街17號地下13A1號鋪,由今日(一月十日)至一月二十三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七月及十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九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及二○一二年十二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一百元,因而被記下十五分,店鋪於去年三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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