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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終審法院裁定綜援申請人不需居港滿七年的事宜的影響」休會待續議案辯論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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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方剛議員就「終審法院裁定綜援申請人不需居港滿七年的事宜的影響」的休會待續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感謝方剛議員提出這議案,以及剛才一共十六位議員就終審法院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居港規定的裁決和相關事宜提出很多寶貴及有見地的意見。裁決指綜援「居港七年的規定」屬違憲,政府須回復至二○○四年一月一日以前的「居港一年的規定」。

  正如我昨天早上回答田北俊議員的口頭質詢時指出,社會福利署(社署)會配合法院的裁決,並會按適用程序盡快處理申請。政府不會就此案的裁決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綜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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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指出,在二○一三年十一月底,共有綜援個案約261 000宗,受助總人數跌破40萬人,約為397 000人。有關個案數字為二○○二年九月以來最低,並已連續下跌三十二個月。

鼓勵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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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為經濟有困難人士提供安全網,政府也一直確保社會保障制度可讓受助人放眼將來。為達致這個目標,政府的一貫做法是鼓勵和協助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綜援受助人自力更生。

  除現行的就業援助計劃之外,社署會在今年(二○一四年)四月推行一項先導計劃,旨在探討以獎勵金提供誘因,進一步鼓勵失業綜援受助人盡展所能,並脫離綜援網,即是說:就業。預計會有2 000名受助人參加。

  我剛才提及的數字和措施一定程度上反映大部分香港人都希望憑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另外,政府近年亦推出了一系列扶貧及鼓勵就業的配套措施,包括法定最低工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和關愛基金下很多不同的項目,加上經濟暢旺,勞工需求殷切,就業機會增加,同時政府亦大力加強對新來港人士的培訓及就業支援,這些都有助防止新來港人士及市民跌入綜援網。

防止欺詐及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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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為確保公帑有效運用,社署一向嚴謹把關,致力遏止詐騙和濫用綜援的情況,包括設有舉報機制,對涉嫌欺詐的個案進行深入調查,以及定期覆檢個案,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包括香港以外的機構,進行資料核對程序,以核實個案資料的真確性。

  社署亦設有特別調查組專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綜援個案。社署亦聘請八名退休紀律部隊人員為詐騙調查顧問,舉個例子,在二○一二/一三年度有184名綜援受助人因為詐騙被法庭判處有罪而被監禁。

終審法院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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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很關心終審法院就綜援居港規定司法覆核案件的裁決。

  我想指出社署自二○○四年一月實施綜援「居港七年的規定」起,已豁免十八歲以下人士須符合居港七年的規定。終審法院亦表示政府可繼續豁免有關人士的綜援居港規定。此外,十八歲或以上但有真正困難的新來港人士,社署亦可向他們酌情發放綜援。事實上,自二○○四年一月至二○一三年十月底,社署共酌情批准超過14 000宗涉及居港未滿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政府的機制一直存在相當彈性。

裁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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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綜援居港規定由七年放寬至一年會令綜援的開支有所增加。正如我昨天所說,自終審法院裁決當日至二○一四年一月六日的三周內,社署收到涉及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共1 407宗。法院的裁決對綜援計劃的實際公共財政影響很大程度取決於新來港人士和已來港一段時間的新移民的經濟狀況和他們申請綜援的意欲。政府要待新規定實施一段時間後才能更加準確地估算有關裁決對公共財政的影響。

  但有數點大家值得留意,在過去十數年間,新來港人士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收入均有上升趨勢。例如,十五歲及以上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有中學或以上教育水平的比例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六十八上升至二○一一年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教育水平達大專程度的新來港人士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六上升至二○一一年的百分之十六。另一方面,有成員為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的每月家庭收入中位數亦由二○○一年的12,050元上升至二○一一年的14,070元,升幅達百分之二十。

  我必須指出,終審法院的裁決真真正正只針對綜援計劃。大家都很清楚,不同的福利措施和公共服務計劃(例如公共租住房屋)是有個別的政策目標、定位和背景。終審法院沒有把所有政府援助計劃混為一談。事實上,終審法院清楚指出該裁決不可被當作廣泛地適用於其他計劃的申領安排。

單程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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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有建議指應將內地申請人的經濟能力訂為單程證的審批準則之一,甚至取回單程證審批權。《基本法》規定單程證的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在家庭團聚的政策目標下,內地當局為單程證制度訂下公開和具透明度的審批準則。

  香港與內地經濟文化交流頻繁,關係密切。近年在港登記的婚姻中,約三成半屬中港婚姻。事實上,自回歸以來透過單程證制度來港定居的人士當中,百分之九十八,即絕大部分屬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個案,另有少數與子女團聚、無依兒童投靠親屬等。

  香港特區政府認為無需要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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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我剛才指出,政府會密切留意終審法院的裁決對公共財政的影響,並作全面評估,向大家作全面交代。另一方面,政府會繼續透過多項措施鼓勵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自力更生,貢獻社會,並最終脫離綜援網。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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