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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採取行動打擊不法放債活動拘捕三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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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昨日(十二月三十日)聯同港島、西九龍、東九龍、新界南及新界北總區刑事部人員展開一項代號「主軸」的行動,打擊有關放債的違法行為。

  行動中,人員共搜查一間放債人公司及十二間中介公司,並拘捕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的二十四男十女,其中兩名被捕男子相信有黑社會背景。另外,警方亦檢獲十七台電腦、一批借貸文件、五十多個易拉架及多幅宣傳橫額。

  調查顯示,受害人透過在街上派發的宣傳單張或擺放的易拉架上的資料,聯絡無牌的放債公司及中介公司。一些中介公司串通借貸公司收取不合理的手續費或擔保費,令受害人所得的借貸款項遠低於預期。

  被捕人士分別涉嫌以超過年息百分之六十的實際利率貸出款項、無牌照經營放債人業務、向借款人或擬借款人要求或收受任何酬金或報酬,以及違反對放債廣告的限制等被捕。

  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債人條例》規定貸款利率上限為每年百分之六十,並就無牌照經營放債人業務及放債廣告有所規管。任何人違反有關條例,最高可被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年,放債人牌照持有人亦可被吊銷牌照。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輕易相信貸款廣告。市民如需借貸,應向銀行或合法的財務公司借貸,而所有合法的財務公司均有一個放債人牌照號碼,並會清楚列明在有關文件或宣傳品上以作參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四十四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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