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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及其董事因無牌經營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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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必須依法經營,否則會被檢控。

  該處因應近日一宗法庭裁決而作出上述呼籲。一間職業介紹所及其一名董事因未有持有效牌照而經營職業介紹所,日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

  Pacific Management Services Limited及其一名董事分別因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及協助管理有關職業介紹所而各被判罰款八千元。法庭同時命令Pacific Management Services Limited賠償七千一百二十五元予有關求職人士。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於本年七月接獲一名外籍家庭傭工投訴,指涉案的職業介紹所濫收介紹費。調查發現該職業介紹所未領有牌照,並且向投訴人收取款項。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費用的投訴或查詢,請致電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或親身前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二字樓,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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