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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上訴委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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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宣布再度委任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第15條成立的上訴委員團主席、副主席及八名成員,任期兩年,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上訴委員團的成員名單如下(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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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靜江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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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蓮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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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玩具及兒童產品方面具備有關專長的科學家或科技專家
陳志豪教授
蔡小康博士
劉錦興博士

(二)來自玩具及兒童產品工業的人士
蔡加敏
顏明潤
鄧英衛

(三)公眾人士
羅少傑
盧億瑗

  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有關人士就海關關長按照條例作出的執法決定或行動所提出的上訴。獲委任的上訴委員會的主席須由上訴委員團主席或副主席出任,委員包括上訴委員團各成員組別的一名成員。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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