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六題:神經科學專科中心和腦神經科服務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家彪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漁悜接祁苤G

問題:

  政府在二○○七至二○○八年度《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中表示,會研究設立兒童專科及神經科學專科的多方合作卓越醫療中心,結合臨床服務、醫學研究及專業培訓,把專業知識、先進科技及複雜病例集於一處,以提升該兩個專科的水平。據悉,兒童專科卓越醫療中心已落實興建,並將於二○一七年落成,但神經科學專科卓越醫療中心(神經科中心)至今仍杳無音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神經科中心的最新計劃及興建時間表為何;

(二)鑑於政府已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在本港設立神經科中心,該委員會的研究結論為何;政府有否接納委員會的建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現時有哪些醫療機構向腦神經疾病患者提供診治服務,以及在公立及私家醫院相關專科服務的醫生數目分別為何;過去十年,該類患者的數目和就診人次為何,以及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有否就該類患者未來的醫療服務需求作出評估;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十年,本港的醫療機構有否就腦神經疾病的治療方法、藥物處方及復康服務等方面進行研究;若有,研究成果為何;及

(五)鑑於神經科中心原先的選址在啟德發展區,但當局在本年中表示正考慮在該處設立一所全科醫院,神經科中心的最新選址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鄧家彪議員的提問,我回答如下:

(一)、(二)及(五)當局於二○○七年宣布研究設立兒童專科中心及神經科學專科中心,並已在啟德發展區預留合適的選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通過兒童專科卓越醫療中心的撥款申請,而相關建築工程亦已於本年八月展開。

  為應付九龍區就醫療服務和設施的長遠的需求,我們已要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就於啟德發展區的選址興建一所新的全科公營醫院進行策略性檢討。我們希望能在二○一四年完成有關檢討,然後啟動詳細設計規劃,及諮詢相關持分者的意見。新建議的啟德全科醫院擬為一所急症全科醫院,提供主要專科的臨床服務,包括急症服務。為更有效地善用資源,神經科學中心將設於新建的啟德全科醫院內。

  醫管局在進行建議的啟德全科醫院的詳細設計時,會充分參考神經科中心督導委員會曾提出及討論的意見。醫管局將作出人手安排,調遣於轄下醫院服務的腦神經科專家到神經科中心服務。

(三)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的資料,全港註冊腦神經科及神經外科專科醫生數目約為160人。

  腦神經疾病患者可到醫管局轄下的專科門診(內科或神經外科)求診。二○○三至○四至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內科及神經外科的醫生數目及專科門診就診人次分別表列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醫管局就主要專科門診的新轉介個案實施分流制度,確保病情緊急而且有需要及早介入的病人會優先獲得治療。在目前的分流制度下,新轉介個案通常先由護士甄別,再經有關專科的專科醫生檢查,然後分為第一優先類別(緊急)、第二優先類別(半緊急)和例行個案。醫管局的目標,是把第一優先類別和第二優先類別的輪候時間中位數分別維持在兩星期和八星期之內。至今,醫管局一直能夠維持就第一優先類別和第二優先類別輪候時間中位數所作的承諾。

  在二○○三至○四至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於內科及神經外科專科門診新症輪候時間的中位數載於附件三。由於把主要專科門診新症劃分為不同分流類別的安排由二○○六年四月開始在各診所實施,因此未能提供二○○三至○四至二○○五至○六年度新症分流類別的輪候時間;而神經外科新症並沒有相若的劃分類別。

  腦神經疾病患者現時在內科、神經外科或兒科等各專科接受相關的治療,醫管局為各專科規劃服務時,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人口增長和人口結構變化、個別專科服務的使用量及預計的增長率,以及醫療服務使用模式可能出現的轉變等。

  醫管局會定期監察各項醫療服務的使用率及趨勢,持續透過重組醫院服務模式或醫院發展工程及實施其他合適措施,確保服務能夠滿足市民需求。

  私家醫院一般均有提供腦神經及/或腦神經外科服務,例如專科門診、復康服務(物理治療)及住院服務。壎芵p未有就私家醫院該等服務的就診人數進行個別統計。

(四)醫管局的專家一直留意醫學界就疾病的治療方法、藥物處方及復康服務等各方面的發展,並每年舉行研討大會,邀請世界著名的學者分享經驗和研究成果。另一方面,醫管局亦與本地大學的醫學院交流,了解最新的醫療技術和研究成果。

  就腦神經科方面,醫管局適切地引進合適的治療方法和藥物以提升治療質素。此外,醫管局為合適的晚期帕金森病患者引進腦深層電刺激治療,為中風病人分階段在轄下的醫院提供24小時靜脈溶栓服務及短暫性腦缺血診所,為腦癇症患者提供基因檢測以減低藥物風險。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