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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討論兒童安全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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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七日)諮詢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有關提高強制在私家車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即嬰兒床、兒童安全座椅和高墊座椅)規定的建議方案。

  現行法例規定,三歲以下的兒童坐在私家車前座時,必須使用認可的兒童安全帶裝置。

  政府參考了醫學界的意見和海外做法,提出四個方案,提高強制在私家車前座和後座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年齡規定,並引入身高規定。建議的身高規定介乎1.35米至1.50米不等,年齡規定則介乎八歲至十一歲。

  政府亦會加強有關在私家車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教育和宣傳。

  交諮會主席郭琳廣說:「委員歡迎及支持政府有關提高在私家車上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強制規定的建議,藉以進一步提升兒童乘客的安全。有關建議參照了醫學界的意見及海外做法,相信定能加強保護私家車的兒童乘客。」

  政府對所有方案持開放態度,並會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道路安全議會轄下的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視乎收到的意見,政府會進行調查,以了解私家車車主的意見。



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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