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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談政改諮詢(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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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出席電視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司長,剛才你提到坊間對公民提名有不同方案,甚麼才是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你說有些符合,有些不符合,主要分別是甚麼呢?

律政司司長︰現階段我們不會就任何方案作具體評論。現時在社會上提出用公民提名作名稱的建議,有些在細節上與其他的不同。有些方案,看清楚一點,嚴格上來說不是公民提名,而是公民推薦。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所問的問題,最終任何有關以公民提名作名稱的建議,或其他建議,最終要看是否與《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提到的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相違背。若任何建議,無論是用公民提名這個名稱或口號,或用其他名稱,若最終有削弱或繞過或與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相違背,便有機會違反《基本法》的設計。謝謝。



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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