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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生活津貼」追溯期安排即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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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褔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再次提醒長者,「長者生活津貼」的「追溯期」安排將會於本月底(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符合資格的長者請從速提交表格,以便領取最早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計的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設有一次性的「追溯期」特別安排。社署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獲的「長者生活津貼」申請,包括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及第三階段「新申請」,如申請人被確認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即可獲發由「生效日期」(即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兩者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津貼(須扣除已發放的高齡/傷殘津貼金額)及往後每月的津貼。

  至於社署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才接獲的所有申請,津貼則將由申請日期或合資格日期(兩者以較後者為準)起計。

  社署發言人表示,本年四月實施的「長者生活津貼」,向合資格長者每月發放2,200元的津貼,至十一月底已有超過四十萬名合資格長者受惠。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及常見問題,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index.html#s6或致電「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查詢。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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