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開設兩個編外職位以檢討電力市場的未來規管架構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開設兩個編外職位以檢討電力市場的未來規管架構的開場發言︰

  我將會簡單講述(有關開設兩個編外職位以檢討電力市場的未來規管架構)。

  現時《管制計劃協議》將會於二○一八年屆滿。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對供電的規管架構作出任何改動之前,都會考慮所有相關的因素,包括有沒有可靠又環保的新供電來源、安全性、可靠性、效益,以及是否符合社會環境和經濟方面的需要等等。政府在二○一六年之前會與兩電商討市場是否已經準備就緒、電力供應規管的架構日後有沒有改變或是過渡安排等問題。為了探討可否就電力市場引入更多競爭而為電力用戶帶來好處,我們會開展更加深入去檢討二○一八年後電力市場的規管架構,這次檢討的工作會對供電的方式以及如何規管這項重要的公用事業有深遠的影響。檢討會涵蓋一系列有待詳細檢視的政策,包括經濟、法律、技術及財務事宜,而且會涉及大量的工作;在法律的範疇方面,為了檢討電力市場的規管架構以制定未來的框架,都需要進行廣泛的研究,尤其是一些關於其他司法管轄區所採用的法律規管框架,而這些規管的課題所涵蓋的範疇是廣泛、複雜和專門的,例如需要就供電事宜相關的本地和海外的法律及採用的合約和其他的安排進行法律研究,審視相關的法律問題,以及從法律角度去分析可採用的規管方案。所以我們考慮到各項工作的性質、範疇及複雜程度,加上政府需要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電力市場規管架構,以及日後可能需要改變的時間表,即二○一六年之前,所以我認為環境局和律政司必須各自增設一個專責團隊,各自由一名首長級職位的人員率領負責檢討的工作,這項建議是要確保有足夠的資源專門處理這項具挑戰性以及相當繁複的檢討工作。

  多謝主席。



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