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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罔顧公共安全行為表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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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今日(十二月八日)旺角福全街一社會服務中心外舉行的公眾集會約有二百七十人參與,現場指揮官因應現場環境及情況,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已適當調配人手及作出最佳的人流和交通安全措施,以便有關人士可以表達訴求。

  其間大部分集會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達意見,但有少數集會人士未有聽從警方的勸喻及警告,強行走出馬路、推撞鐵馬、焚燒及投擲物件等,對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須即時作出應變行動,以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影響,警方對此等行為表示失望。

  對於該公眾活動舉行期間所引起的不便,警方感謝附近居民及道路使用者予以的諒解和忍耐。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活動。

  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三十八號



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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