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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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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十二月七日)下午在北角渣華道一會堂外舉行的公眾集會,警方估計約有二百人出席,大部分集會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達意見。但期間有少數集會人士未有聽從警方的勸喻及警告,強行走出馬路,對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須即時作出應變行動,以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影響,警方對此等行為表示失望。

  期間,在會場內有人向與會者投擲物品,警方遂採取相應行動,拘捕一名二十四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以及兩名分別二十五及三十四歲的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警方強烈譴責此等暴力行為。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活動。現場指揮官因應現場環境及情況,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已適當調配人手及作出最佳的人流和交通安全措施,以便有關人士可以表達訴求。

  對於該公眾活動舉行期間所引起的不便,警方感謝附近居民及道路使用者予以的諒解和忍耐。

  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九十六號



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0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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