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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絕不容忍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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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現正在北角渣華道一會堂外舉行的公眾集會,警方呼籲集會人士保持克制及冷靜,並依從現場警務人員的指示及勸喻,發揮警民合作精神,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現場指揮官因應現場環境及情況,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已適當調配人手及作出最佳的人流和交通安全措施,以便有關人士可以表達訴求。

  期間,大部分集會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達意見,但有少數人士強行衝出馬路,對自身及在場人士安全構成危險。警方須即時作出應變行動,以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影響。

  下午約四時三十分,在會堂內有人涉嫌襲擊他人,警方遂採取相應行動,拘捕兩名年齡分別二十四及二十五歲的男子,並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必定果斷執法,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二十號



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7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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