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和香港簽訂關於專利制度的合作安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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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在香港實施「原授專利」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今日(十二月六日)在香港簽訂《關於專利領域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與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分別代表雙方簽署《合作安排》。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見證了簽署儀式。儀式安排在十二月五日至六日在香港舉辦的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期間舉行。

  根據合作安排,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向知識產權署在專利實質審查及人員培訓方面提供技術協助及支持。

  蘇錦樑說:「這項重要的《合作安排》,為我們在本港推行『原授專利』制度奠下重要的里程碑。這制度對香港進一步發展成為區內創新及科技樞紐,及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目標,具有策略性意義。」

  「我十分感激國家知識產權局,大力協助本港發展『原授專利』制度。國家知識產權局於實質審查專利及人才培訓方面,擁有豐富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專利申請的數量位居全球第一,實力雄厚。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們將共同努力,為香港實施『原授專利』制度的目標邁進一大步。」

  田力普說:「經過多年努力,香港已經在知識產權領域取得了卓越成績,建立了良好聲譽。展望未來,我們願繼續與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攜手,不斷推進協議各項條款的積極落實,為兩地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作出更大的貢獻。」

  政府接納香港專利制度檢討諮詢委員會的策略性建議後,於二○一三年二月公布香港專利制度的未來定位,其中包括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同時保留現行授予標準專利的「再註冊」制度。

  知識產權署現正積極工作,建立關鍵基礎設施。視乎修訂法例及其他準備工作的進度,新專利制度可望最早於二○一六至一七年度實施。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