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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中的硝酸鹽和亞硝酸鹽檢測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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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完成一項專項食品調查,評估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劑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情況。中心今日(十二月六日)公布檢測結果,五百五十個樣本全部合格。

  中心發言人表示,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新鮮、冷凍及冷藏肉類不能添加硝酸鹽及亞硝酸鹽;如在醃製肉類及乳酪中添加則可,但必須符合法例規定,而其含量不可超出相關的法定上限。如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由於硝酸鹽及亞硝酸鹽有抗菌作用,故通常用於醃製肉類及乳酪。

  發言人說:「中心今年八月至十一月於超級市場、雜貨店、食肆及街市等不同零售點,抽取食物樣本作硝酸鹽及亞硝酸鹽檢測,其中六十個為新鮮、冷凍及冷藏肉類樣本;四百四十餘個為肉類製品樣本(例如煙肉、火腿、漢堡扒、醃製肉類、臘腸、臘肉、a腸、點心、肉丸、罐頭肉類、燒味及鹵味等);及約五十個乳酪樣本。結果全部樣本測試合格。」

  對一般市民而言,進食含有硝酸鹽或亞硝酸鹽的食物,不會即時影響健康。但某些人士,例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氫酵素缺乏症患者,對亞硝酸鹽較為敏感,有機會出現「正鐵血紅蛋白血症」,影響紅血球的帶氧功能。此外,嬰兒的消化系統及正鐵血紅蛋白還原J系統尚未成熟,因此也較易患上此症。另一方面,長期攝入過量硝酸鹽和亞硝酸鹽亦可能會增加患癌風險。

  發言人續說:「市民應選擇可靠的商鋪購買肉類、肉類製品及乳酪,不要購買色澤異常的肉食。」

  「此外,市民要注意均衡飲食,避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類物質。」

  發言人呼籲業界切勿濫用食物添加劑,以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及有關法例規定。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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