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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長居內地長者對本港醫療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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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熊祁苤G

問題:

  據悉,近年有不少退休後移居內地的長者,由於不合資格享用內地的醫療福利,又無法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加上對本港醫療服務的質素較有信心,因此在患病時選擇返港就醫。然而,他們長途跋涉返港就醫可能會加重病情,亦需花費交通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長居內地長者回港就診的次數為何,有否就該類長者對本港的醫療需求作出評估,以及有否制訂政策,向他們提供支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自內地當局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下對本港醫療界別實施開放措施以來,共有多少名香港註冊醫生申請在內地執業、開設診所或籌建醫院,以及當中有多少人正在內地從事相關業務;當局有否研究如何與由港人營運的內地醫療機構合作,向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在當地提供醫療服務,減少他們回港就醫的需要;及

(三)鑑於有本地醫療機構最近與內地醫療機構合作,在內地提供醫療服務,例如香港大學與深圳政府合作營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當局有否考慮與該等機構合作進行試點計劃,將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推展至內地的醫療服務,以及長遠而言完善「福利可攜」的政策;如有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議員的提問,我回答如下:

(一)根據現行政策,所有香港居民均為符合資格人士,可享用獲政府大幅資助的公營醫療服務。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壎芵p沒有特別就病人是否跨境人士作統計,亦不會收集長者是否長居內地的資料,因此未能提供長居內地長者回港就診的數字。

然而,醫管局在估算公營醫療服務需求時,會充分考慮所有符合資格人士的需要,不會因為部分香港居民移居內地,而忽略了他們對本港醫療服務的需要。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檢視各項醫療服務的需求,並因應人口增長和變化、醫療科技的發展及醫護人手等因素,規劃服務發展,配合整體社會的需要。

(二)就個人執業而言,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符合《安排》訂定的相關資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參加內地的醫師資格考試。該考試分為三個專業類別,即「西醫臨床類」、「口腔(牙醫)類」及「中醫類」。考生通過考試後,便會獲國家壎糽M計劃生育委員會(壎肣p生委)發出相關的《醫師資格證書》。具有專科醫生資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則可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另外,《安排》容許12類香港法定註冊醫療壎舠M業人員(包括醫生、中醫和牙醫等)在內地短期執業,最長時間為三年,期滿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辦理,即具有香港合法行醫權的醫師在內地短期執業前不需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根據壎肣p生委的資料,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共有195名香港永久性居民通過內地的醫師資格試考試,另有47名香港專科醫生透過認定方式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然而,我們並沒有香港註冊醫生透過《安排》在內地執業的具體統計資料。

  至於有關開設診所或籌建醫院方面,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在《安排》框架下共有72家香港合資、合作的醫療機構在內地開業。在二○一三年三月,有港人於深圳開設眼科醫院,是在《安排》框架下第一家在內地成立的香港獨資醫院。

  就如何與由港人營運的內地醫療機構合作,為在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醫療服務,我們要詳細計劃具體細節安排及解決計劃涉及的技術事宜,亦要審慎運用公帑。當局會在適當時候,與有關持分者商討試驗計劃的細節。

(三)當局在二○○九年推出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資助70歲或以上的本港居民使用私營界別提供的基層醫療及護理服務。長者醫療券的金額從初期的每年250元逐步提高至1,000元,並將於二○一四年轉為經常性計劃。

  隨荂u廣東計劃」於今年十月一日正式推出,我們現正研究長者醫療券的可攜性,目的是讓那些選擇在退休後到內地定居的長者可以在個別內地城市的特定醫院或診所,使用醫療券的資助支付當地基層醫療服務的費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會是我們探討的其中一個試點方案。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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