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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學資處審批資助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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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政府透過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向經濟有需要的家庭(不包括直接向社會福利署申領有關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的家庭)提供各項學生資助,包括學校書簿津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上網費津貼計劃。鑑於通過學資處的入息審查及符合相關資格的申請人,亦可獲發關愛基金的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及額外定額津貼,而其子女在學校亦可享關愛基金提供的在校午膳津貼,學資處的家庭入息審查機制能否有效地核查申請人的資格及識別真正有需要的援助對象,至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二○一一─二○一二至二○一三─二○一四學年,每年學資處內負責進行入息審查的人手編制,以及平均每宗申請的處理時間為何;

(二)由二○一一─二○一二至二○一三─二○一四學年,每年獲批資助的申請的數目及百分比、學資處抽查的申請的宗數及百分比,以及查出虛報入息資料的申請的宗數及其佔獲批資助的申請總數的百分比為何;及

(三)學資處除審查申請人的入息外,會否審查其資產;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此做法是否浪費公帑及關愛基金的資源?

答覆︰

主席︰

(一)在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三/一四學年,學資處每年均需處理逾20萬宗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的中、小學生資助申請(當中不包括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申請人),高峰期間負責處理申請和進行入息審查的員工每年約220人。

  至於處理申請時間方面,根據學資處的服務承諾,若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已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和證明文件,學資處一般會在收到申請表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申請及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然而,由於每個申請家庭的情況不盡相同,個別家庭或未有在遞交申請時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和證明文件(包括家庭成員資料、入息證明文件等),以致學資處需較長時間跟進和釐清,因此處理每宗申請所需的時間存在差異。

  為了讓更多合資格的學生可提早在開學前獲發學生資助,學資處由二○一一/一二學年起透過適度風險管理和重整審批流程,讓大部分非首次申請資助的人士(約佔整體中、小學生資助申請人士的八成)可提早在開課前獲發書簿津貼。申請人士只要在過往一個學年曾獲發書簿津貼、於五月底前遞交具備齊備資料的申請,及通過新學年入息審查,便可在八月上旬取得書簿津貼。由二○一二/一三學年起,學資處進一步改善流程,讓首批被評為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士可提早至七月底取得書簿津貼,讓整個審批程序在約兩個月內完成。

(二)在處理資助申請時,學資處會就每宗申請個案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詳細核對,就個別未能提供清晰、詳盡資料的申請人士,學資處職員會向申請人索取補充資料,在取得確實和充足的資料後,學資處職員才會審批有關申請。除此之外,學資處處理資助審批組別的主管亦不時會抽查下屬審批的個案進行覆檢,以確保員工審批申請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另外,為防止任何人虛報、隱瞞事實或提供錯誤資料以取得學生資助,學資處每年均會抽查部分成功取得資助的個案,作詳細覆核。學資處設有專責組別作有關的查證工作,若組別發現申請人有誤報/漏報入息以致多獲資助的情況,組別職員會向申請人追討多發的資助。若涉及嚴重漏報或懷疑申請有欺詐成分,學資處更會將個案轉介警方進行調查跟進。

  在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三/一四學年,學資處就中、小學生資助申請、抽查個案以及涉及誤報/漏報入息而須歸還已發放資助的個案數字載於附件(以家庭為申請單位)。

  至於二○一三/一四學年,由於學資處就中、小學生資助申請的抽查工作剛於十一月中旬展開,現階段未能提供相關數字。

  就附件所示,學資處在二○一一/一二學年重整審批流程後,在二○一二/一三學年就新安排進行整體性檢討,並加強抽查個案的比率,以確保資助適當地發放給真正有需要的學生。因此在二○一二/一三學年,學資處抽查了逾15 000宗申請,較過往一年多43%,以加強學資處在監察工作方面的角色。

(三)現時各項中、小學生資助計劃均採用劃一的入息審查機制,計劃不設資產審查。

  學資處一向致力以公平、公正和有效率的方法處理每宗資助申請,確保盡早將資助發放予合資格的申請人。由於學資處每年處理的中、小學生資助申請逾20萬宗,因此在保障公帑運用得宜和適時發放資助予有經濟困難的申請人之間必須取得平衡。我們認為現行以入息審查作中、小學生資助申請的評估,加上利用抽查機制作詳細覆核的制度,可確保經濟上有需要的中、小學生獲得適切的資助,是合宜的做法。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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