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將辯論有關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的議案
********************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梁耀忠提出,內容為:「本會促請政府在各個政策層面,履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尤其在醫療、教育、福利、就業及交通等範疇,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締造真正共融的社會;有關措施應包括:

  醫療方面─

(一)檢討各項殘疾人士政策的殘疾定義及改革傷殘津貼的定義,刪去該等與「喪失百分之一百賺取收入能力」掛鉤的不合時宜條文,並改以國際殘疾標準及評估方法;

(二)全面檢討及提高傷殘津貼金額,讓殘疾人士足以應付醫療及護理等開支;

  教育方面─

(三)全面檢討融合教育政策,包括資助制度、人手編制及訓練、考核制度、持續升學安排,以及整體文化及公眾教育,並考慮立法保障殘疾學童及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

(四)加強推廣手語,在中、小學推行手語課程,以及在電視新聞報道中加入手語翻譯,促進聾啞人士融入社會;

  福利方面─

(五)增加殘疾人士院舍宿位及為嚴重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照顧者津貼,保障殘疾人士在院舍或社區的生活;

  就業方面─

(六)訂立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並提供最低工資補貼;政府及資助機構應帶頭增聘殘疾人士,以2%為目標,並公開各部門及機構聘請殘疾人士的情況;其他較大型公營機構,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及機場管理局等亦應帶頭增聘殘疾人士;

  交通方面─

(七)擴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2元乘車優惠)至12歲以下殘疾人士,以及適用於全港專營小巴;及

(八)改善現行無障礙通道及為公營交通工具設立電子路線顯示屏和報站系統。」

  葉建源、陳絔g、王國興及張超雄將分別就梁耀忠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李國麟將提出一項有關制訂支援少數族裔長者的醫療政策的議案,內容為:「香港少數族裔的人口不斷增加,但少數族裔人士,特別是長者,礙於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差異,在生理及心理方面會出現健康問題;少數族裔長者普遍因為語言問題而未能獲得清晰的醫療資訊,以致他們未能妥善預防疾病及治療病患;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當局制訂支援少數族裔長者的醫療政策,以保障他們的健康。」

  毛孟靜、麥美娟、蔣麗芸、何秀蘭及劉慧卿將分別就李國麟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涂謹申將根據《逃犯條例》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就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逃犯(捷克共和國)令》的廢除命令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一月八日的會議。

  梁君彥將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一項議案,內容為:「本會察悉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省覽的《2013年郵政署(修訂)規例》、《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根西島)令》、《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意大利共和國)令》及《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卡塔爾國)令》的內務委員會第5/13-14號報告。」

  此外,民政事務局局長將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批准刑事訴訟程序規則委員會於二○一三年十月四日訂立的《2013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訂)規則》。

  食物及壎竻膚蔽爣N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訂立的《2013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6號)規例》及《2013年毒藥表(修訂)(第6號)規例》。

  在會議上,議員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8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