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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綠籬行動」及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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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據報,由於內地當局在本年二月展開「綠籬行動」,收緊進口廢物的檢測標準,所以香港現時積存大量廢物有待處理。此外,有環保團體指出,一方面某些環保企業未能在本地回收到足夠的廢物原材料(例如廢玻璃),另一方面有受政府委託的回收公司被發現將三色回收桶收集到的塑膠廢物直接送往堆填區丟棄。為加強統籌源頭減廢及推動回收業發展,政府於今年八月成立了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因綠籬行動而現時積存在本港的廢塑膠及「洋垃圾」的數量;若有,數量為何;政府會否協助回收商處理該等積存的廢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督導委員會至今共召開了多少次會議和商議了哪些事宜,以及有關的跟進工作的進展及成果為何;擬成立的「回收基金」的運作模式為何,以及該基金將如何協助推動社區廢物回收;及

(三)鑑於部分環保企業表示經營困難,政府有否充分諮詢它們,以了解該等企業需要甚麼支援;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會否在土地、技術、資金,以及政府採購政策等方面向環保企業提供支援,全方位協助本地環保企業的發展;若會,支援措施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此問題的(一)至(三)部分,我綜合回答如下:

  經香港進口到內地的塑膠回收物料,主要分為兩大類:(一)從世界各地買入再進口到內地的塑膠回收物料;(二)在香港本地回收得到的塑膠廢料。優質的塑膠回收物料是有價值的原材料商品,作為循環再造的生產原材料,這些物料在國際市場上有活躍的交易活動,支持循環經濟,有助減少廢物棄置量及促進可持續發展。

  本港的進出口商在塑膠回收物料的進出口貿易方面非常活躍,過去一直有大量進出口塑膠回收物料經香港進口到內地及其他市場。這些進口塑膠回收物料貨櫃在港短暫逗留後轉口到內地及其他地區,並不會構成積存或成為垃圾而需要棄置的問題。事實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過往三年抽查了超過1,800個不同類型回收物料的貨櫃,並未發現有受污染的塑膠回收物料進口或轉口。

  內地執法部門在今年,即二○一三年二月開展「綠籬行動」,按照國家現行的廢物進出口管制法規,在全國的口岸加強堵截所有有可能污染環境的違規進口廢料,並加緊查驗進出口的可回收再用物料,嚴格執行相關的國家標準。但是,所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回收物料不受影響,仍然可以正常進口。

  「綠籬行動」開展後,在今年初從本地出口和經本港轉口到內地的回收物料的活動是減慢了,數量也下降了。據悉,業界已調低進口本地的回收物料量,部分回收商亦加設回收物料分類的工序,提升其回收物料處理設施的能力(如加裝切片及洗水設施等),並同時尋找出口回收物料的其他出路。現時回收物料的轉口活動已漸趨穩定及暢順,在本年三月至八月期間,平均每月有約20萬噸塑膠回收物料進口,在港短暫停留後轉口到其他地區。環保署聯同香港海關在過去數月的聯合行動中,加大力度抽查塑膠回收物料的進口貨櫃,亦無發現進口受污染的塑膠回收物料或生活垃圾的情況。

  在「綠籬行動」下,截至十一月中,環保署與香港海關共接獲內地通報退港貨櫃共有226個,涉及回收物料包括金屬物料、塑膠物料、紙等。環保署在香港海關的協助下正跟進這些貨櫃物料的處理安排,其中217個貨櫃(96%)已運離香港,餘下的9個貨櫃(4%)正在安排離港。在226個退港貨櫃中,大家特別關注的物料,即塑膠回收物料佔121個,當中114個貨櫃(94%)已運離香港,餘下的7個貨櫃(6%)正在安排離港。本港法例禁止進口廢物在港棄置,若進口塑膠回收物料未能在港循環再造,則進口商須負責將它出口到外地處理。環保署在堆填區的運作中有嚴密的監測措施,防止棄置進口廢物。

  至於第二類,即本地回收的塑膠物料,質量一般較參差,部分的物料需較長的時間處理,以達到相關進口地的標準,業界也正調整現時工作模式及尋找其他的處理方法。環保署一直與回收業界保持密切的聯絡,對於一些回收商未能收集的回收塑膠物料,環保署會盡力協調和分流,安排其他出路,避免棄置。同時,我們亦加強了宣傳工作,教育市民先源頭減廢,並做好廢物分類,避免回收物料混雜廢物及受污染,以提升回收物料的質量,減少後期的回收工序。同時,因應《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提出進一步降低本港廢物棄置量的目標,政府亦正積極研究協助業界更有效處理各種可回收物料的方案。

  政府在本年八月成立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將加大力度推動回收業的健康發展。督導委員會的工作包括檢討現時本地收集和棄置回收物的情況、相關的政策和支援措施,以及研究各項積極可行的方法以支援回收業,包括研究成立「回收基金」及其運作模式,以及改善社區回收網絡等。此外,督導委員會將透過公眾教育及社區參與計劃,探討如何推動公眾支持回收,並鼓勵相關的技術研究及推動業內人手的培訓和發展。

  政府現正推行的扶助政策措施包括(一)推行「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鼓勵市民在源頭把廢物分類,以增加回收物料的供應;(二)透過短期租約提供合適的政府土地,專供回收商投標租用;(三)建設環保園,為循環再造業提供相宜的土地作長期發展;(四)帶頭實施和推動環保採購,增加再造物品及環保產品的市場需求;(五)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向指定的產品徵收費用,以支付有關產品的回收再造成本;(六)透過「創新科技基金」及「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鼓勵發展循環再造技術,和資助購置廢物回收設施;以及(七)計劃在公眾貨物裝卸區劃出適當泊位,提供穩定的出口設施,專供回收業使用。在此基礎上,政府會繼續優化有關策略、措施及配套,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

  督導委員會在八月召開首次會議後,在十月和十一月與回收業界和相關持份者舉行了兩次大、小型會議,就如何推動本港回收業可持續發展及為業界提供支援等議題,聽取業界、環保團體、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學術界、議會及其他委員會代表的意見。在未來數月,政府會針對不同的可回收物類別聯絡相關的回收業界和持份者,更深入了解個別可回收物類別行業的結構,從而為每個類別研究合適的支援方案和措施。有關成立「回收基金」的建議,我們會一併深入研究。

  多謝主席。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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