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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的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明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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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提醒進出口人士,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現行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十一月十五日的憲報刊載,並將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訂涉及四十四個貨物項目,主要包括食品、化學產品、石製品、機械及電動設備。

  這些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詳細分類及貨物名稱,使貨物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進出口人士可經以下途徑免費索取修訂表︰

(一)從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網址是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或

(二)致電政府統計處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查詢熱線2877 1818索取。

  如有查詢,請致電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貨物編號查詢熱線3178 8933,或傳真至2824 2782,或發電郵至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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