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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在內地為香港出生的兒童提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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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深圳當局曾透露,在香港出生而目前在深圳居住的兒童(港人子弟)約有三萬名,當中約有一萬七千名在港就讀,其餘則於深圳就讀。此外,內地當局預計二○一八年在深圳居住的港人子弟總數將達五萬名。有評論指出,上述數字顯示港人子弟跨境就學問題未來會日趨嚴重,而單靠增加香港北區及元朗等地區的學額,不足以解決該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有兩間由私人辦學團體在深圳開辦的港人子弟學校的學生,據報可參加香港升中派位機制,政府會否考慮向此類學校買位,讓港人子弟留在內地就學;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就第(一)項提及的港人子弟學校,政府有否為它們提供辦學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五年,政府有否接獲本港私人辦學團體因籌劃在內地開辦港人子弟學校時遇到困難而求助;若有,求助團體主要遇到甚麼困難,以及政府提供甚麼協助;政府會否鼓勵本港的私人辦學團體在內地開辦港人子弟學校,並為該等團體提供支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政府有否計劃在內地開辦港人子弟學校,讓該等兒童可留在內地升學,以舒緩北區及元朗等地區的學額供應緊張的問題;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內地當局據報正研究有關特區政府在內地興辦官立學校的可行性,政府有否就此事宜與內地當局進行商討或參與有關的研究;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深圳與香港兩地教育局自二○○八年起在深圳推行港人子弟學校/班計劃,讓內地的港人子女能在內地接受教育之餘,又能及早銜接香港的教育制度。港人子弟學校/班學生以香港課程為學習重點,符合資格的小六學生可參加香港「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香港學校的資助中一學位。目前,在深圳有六所民辦學校參加該計劃,包括兩所「港人子弟學校」及四所開設「港人子弟班」的學校。這些學校全部以自資方式營運,政府並無提供資助。現時,香港政府向學校提供的資助只限於香港境內的學校,向深圳此類學校買位的建議,涉及福利可攜的政策,影響深遠,所以政府須深入研究,從長計議。

(二)港人子弟學校/班是按深港兩地教育局簽訂的《深圳學校試辦港人子弟班合作協議》而推行,並依照《深圳學校試辦港人子弟班施行細則》運作。深圳市教育局負責監察港人子弟學校及設立港人子弟班的學校,以確保其教學質素。香港教育局會向港人子弟學校及設立港人子弟班的學校提供適切的專業支援,並安排這些學校與香港學校配對為姊妹學校,讓這些學校與香港課程接軌及增加對「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了解。

(三)過往曾有本港私人辦學團體向教育局表示有意於深圳籌辦港人子弟學校,我們亦曾與有關團體會面,但未有辦學團體提出實質的籌辦計劃。我們樂意繼續與這些辦學團體溝通,以進一步了解他們的計劃。

(四)政府已由二○一一年六月起限制來港分娩的非本地產婦人數,並由二○一三年起終止非本地產婦來港分娩。跨境學童就公營小一學位的需求預計於二○一八年開始逐漸回落。因此,當前的挑戰只是一個過渡性的問題。為舒緩北區小一學位因跨境學童增加而出現的緊張情況,我們已在今年八月宣布修訂統一派位的安排,由本年度(即二○一四/一五入學)起,為居於內地的申請兒童另行提供《統一派位選校名單》供跨境學童選擇。另一方面,設立學校亦需時,故有關香港政府在內地開辦港人子弟學校的建議,不能即時幫助我們解決現時所面對的問題。我們也須考慮當跨境學童數目回落時對學校穩定發展的影響。此外,有關建議涉及福利可攜的政策,影響深遠,政府須深入研究,從長計議。

(五)根據國家教育部就早前港區人大代表提出在內地興辦官立學校的回覆,國家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就此,本局未收到進一步資料。另一方面,本局正計劃進行深圳港籍兒童家長意向調查,藉此了解在深圳居住的港籍兒童家長,考慮讓其子女繼續留在深圳就學,而非跨境就學的關注及意向。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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