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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街頭表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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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較早前,油尖旺區議會部分議員建議縮減旺角行人專用區每星期的實施日數,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已就此委託一間大學進行問卷調查,收集使用者的意見。活躍於該區的街頭表演者向本人反映,實施上述建議將會扼殺香港的街頭表演文化,同時加劇行人專用區內使用者之間的矛盾和對立。關於推廣及管理街頭表演活動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現時有沒有就推廣街頭表演活動制訂任何政策或措施;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當局會否考慮制訂有關政策;若會,有關工作的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鑑於有部分街頭表演者向本人反映,他們的表演場地主要是各區的行人專用區,但行人專用區的大部分空間經常被商業推銷活動佔用,當局有沒有積極聯繫行人專用區內不同使用者並進行協調,使行人專用區內的各項活動有規劃和秩序地進行,減少有關活動對有關地區的居民的影響;若有,協調工作的詳情是甚麼;若沒有,當局會否進行協調;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鑑於有街頭表演者建議當局考慮引入發牌機制,以合理地規劃和管理街頭表演活動,並劃定專用的街頭表演區,當局會否研究該建議是否可行,並全面諮詢街頭表演者及公眾;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現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們的答覆如下:

(一)及(三)政府一直致力向公眾推廣文化藝術,並鼓勵公眾參與,讓藝術融入社區。我們歡迎街頭藝術表演,其中具有一定水平的,可讓市民有更多接觸藝術的機會,增添社區的文化氣息。

  香港目前並沒有法例禁止街頭藝術表演,但所有在公眾地方舉行的活動,包括表演活動,都不應影響公眾安全和對市民造成煩擾或阻礙。

  為讓更多公眾能夠欣賞街頭藝術表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在沙田大會堂廣場推行「開放舞台」計劃,設立表演區供個人或團體作表演之用,不用收費。該計劃參照一些海外文化設施的做法,申請的表演項目須通過簡單的試演,目的是為確保演出有一定的藝術水平及符合相關的安全和噪音管制等要求。表演者/團體採用先到先得的登記制度,以有系統地協調不同表演者在場地使用和時間上的分配。表演者無須繳付場租之餘,也可以在表演區內收取賞金。除「開放舞台」計劃外,康文署亦經常在轄下文化場地的廣場(即香港文化中心、沙田大會堂、荃灣大會堂及葵青劇院)舉辦文娛活動,例如:音樂會、粵劇、舞蹈表演等,讓藝術融入社區。除「開放舞台」外,於二○一三年將有共145項由康文署及其他團體舉辦的文化活動在這四個演藝場地的戶外範圍內舉行。

  至於引入發牌制度規管街頭表演的建議,固然可確保演出有一定的水平,卻會對街頭表演造成限制,導致沒有取得牌照的人士被禁止進行街頭表演。這個做法在社會上並未有普遍的共識,引進與否須詳加研究。

(二)行人專用區的設置是為了改善行人流通及提高交通安全。以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專用區為例,運輸署於二○○○年向油尖旺區議會建議在上址以試驗計劃模式實施行人專用區,以減少人車爭路的情況和交通意外,從而改善行人環境。計劃自實施以後,雖然有效限制車輛進出專用區,但卻出現其他問題,包括非法擺賣、商業推廣和易拉架佔用路面,以及不同形式的街頭表演導致噪音滋擾等。政府有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壎芵p及警務處等)一直以來透過執法行動,盡量減低上述問題對附近居民的影響。有關部門亦會視乎需要採取聯合執法行動,並聯同油尖旺區議會(區議會)和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民政處)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呼籲道路使用者自律守法。

  雖然如此,由於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街道管理問題有惡化的趨勢,民政處最近因應區議會的要求,就縮短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實施時間的建議進行地區諮詢。諮詢結果將於本年十一月下旬向油尖旺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報告。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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