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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二○○二年五月向本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表示,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總監)(即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在取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指示後,已根據《海岸公園條例》(第476章)(《條例》)為擬議的大嶼山西南海岸公園和索罟群島海岸公園(擬議海岸公園)擬備未定案地圖,並已初步劃定擬議海岸公園的界線。該文件又提及,總監計劃在同年八月至九月間確定未定案地圖及在憲報刊登公告,並預計擬議海岸公園可於二○○三年初獲得指定。然而,擬議海岸公園至今仍未指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同意總監按《條例》就擬議海岸公園擬備地圖並劃定界線,為何政府其後又停止指定海岸公園的法定程序;
(二)政府停止指定擬議海岸公園的法定程序前,有否諮詢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及公眾;如有,諮詢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在未來二十四個月內恢復指定擬議海岸公園的法定程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過去幾年,環境局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工作重點放在指定北大嶼山(擴建部分)郊野公園、設立香港國家地質公園以及申請其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支持的世界地質公園網絡成員上。二○○九年,我們再就擬議的大嶼山西南海岸公園和索罟群島海岸公園諮詢相關漁民團體、大澳鄉事委員會及大嶼山南區鄉事委員會。惟他們對海岸公園的管理措施(如船速限制)有所保留,並憂慮指定新海岸公園會令捕魚場進一步減少,故他們均反對有關的指定。我們需詳細考慮持份者的意見,方可落實指定擬議的海岸公園的計劃。故此,我們會繼續與持份者保持溝通。現階段,政府會進行前期的準備工作,並會繼續透過現行的中華白海豚保育計劃,以保護及監察分流及索罟群島一帶水域的中華白海豚種群。
就擬議的大嶼山西南海岸公園和索罟群島海岸公園,我們過去曾多次(分別於二○○五年一月、二○○七年一月、二○○八年三月及二○○九年七月)向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及其海岸公園委員會交代有關的進展和推行上的考慮。我們在會上重申並沒有擱置有關指定擬議的海岸公園的計劃,並表示會考慮大嶼山的整體發展計劃及相關的資源分配問題,以進一步制定推行時間表。我們會繼續努力爭取持份者的支持,並向有關委員會�應爣嬰瑼熄i展。
完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