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三輪申請
************************

下稿代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發出: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十一月十一日)起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三輪申請。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撥款資助富創意和影響力,並以提升藝術工作者、藝團、藝術形式及/或藝術界的能力、節目/藝術創作的發展、拓展觀眾及藝術教育為目標的計劃。

  委員會鼓勵申請人提出有助更廣泛提升藝能的計劃,例如旨在從多方面(包括創意、人力資源及機構能力)提升藝能的計劃;在提升申請人的能力之餘,能夠拓展特定藝術形式及/或藝術界整體能力的計劃;涵蓋文獻紀錄、研究、評論、出版及/或有助藝術持續發展的其他元素的計劃;在藝術實踐方面開創新的領域並對此展開深入反思的計劃;以及在節目/藝術創作上力臻至善及創新的計劃。雖然本計劃的資助對象是具水準/規模的藝術家/藝團,但亦歡迎提出包含培養年青藝術家及/或藝術行政人員的培訓機會/元素的計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三輪申請期由二○一三年月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一四年一月十日下午六時,為期兩個月。申請指引及有關資料已上載民政事務局網頁(www.hab.gov.hk)。委員會亦將於十一月下旬舉辦申請工作坊,詳情請參閱上述網頁。申請結果預計將於二○一四年五月底/六月初公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旨在補足現有文化藝術資助計劃,尤其是為有潛質的藝團及藝術工作者,以及具規模及/或需長時間推行的活動/計劃,開闢資助門徑,提升發展能力。同時,本資助計劃希望鼓勵社會各界支持和捐助文化藝術,藉以促進政府、藝團、私人三方的伙伴關係,共同推動香港的藝文發展。

  評審準則包括:藝術/專業水平、創意及原創性、對藝術界和社會的影響、技術可行性、財政可行性、以及申請人和參與計劃的藝術工作者的經驗和執行能力。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每年的資助額約3,000萬元。計劃下設「躍進資助」及「項目計劃資助」。

  「躍進資助」以配對形式為藝術團體提供資助,以支持其整體發展,提升專業運作至更高層次。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100萬元,其中25萬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及/或私人捐助;獲資助團體將會得到兩倍(即200%)的配對資助額,資助期最長可達兩年,最高資助額為300萬元。表現優良者可申請第二期資助,資助期最長可達三年,最高資助額為450萬元;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150萬元,其中37萬5,000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及/或私人捐助。兩期共五年資助最高資助額為750萬元,以期讓藝術團體茁壯成長。

  「項目計劃資助」為藝術工作者和藝團的每項建議提供80萬元至200萬元的直接資助,以進行規模較大及/或較長期的計劃。申請資助的活動/計劃的總預算須達80萬元或以上。



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7分

列印此頁